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25项问题:6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持续为劣Ⅴ类,其中部分水质仍在变差,现场抽查的银新干沟、四二干沟黑臭水体。
牵头(责任)单位:贺兰县人民政府(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整改任务:建设完成银新干沟水质提升工程、四二干沟水质提升工程,使入黄排水沟水质基本达到IV类水质。
二、整改销号及公示情况
1.整改完成情况:银新干沟水质提升工程于2018年7月底完成土建工程,8月初进水初试,9月份种植水生植物,12月18日进行土建工程验收(水生植物另行验收)。四二干沟水质提升工程于2018年9月完成全部土建工程,10中旬进水初试,11月15日土建工程已验收。因天气寒冷,水生植物无法存活,待2019年4月进行种植。此外,在四二干沟水质提升工程下游,由贺兰县水务局实施的三丁湖水系开挖及人工湿地建设(贺兰县常信乡与立岗镇交汇处),总投资8579.57万元,已完成初设、可研批复工作,此项目建设后将进一步净化水质,保证四二干沟入黄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V类。
2.整改验收情况:银新干沟水质提升工程已邀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银新干沟人工湿地出水口水质进行了检测,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四类水标准。四二干沟水质提升工程的实施,使四二干沟水质有了较好的改善,经第三方公司2018年12月抽检四二干沟入平罗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四类水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贺兰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5日
受理部门: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51-8065445
联系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八楼
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