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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四十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1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四十项问题:督察发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养殖、制药、加油站、机械加工、建材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企业23家,给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形成一定风险隐患,但目前仍未取缔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贺兰县人民政府(金贵镇人民政府)

整改任务:对贺兰县东郊水源地区域内的贺兰县金贵镇汉佐砖厂、贺兰县汉佐加油站、预制厂、炉渣砖厂、龙海奶牛养殖场进行限期搬迁和拆除,场地恢复原貌。

二、整改销号及公示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搬迁方案,安排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金贵镇,于2018年12月完成了汉佐新建砖厂、汉佐加油站、预制厂及炉渣砖厂四家企业的拆除工作,场地平整已恢复原状,龙海养殖场已搬迁,地面附着物(牛棚)已全部拆除,场地恢复平整。具体情况如下:

1.贺兰县金贵汉佐新建砖厂于2014年停产至今未生产,现砖厂已拆除,且场地已恢复原貌。

2.贺兰汉佐加油站于2014年搬迁出水源地,已恢复原貌。

3.预制厂于2016年2月份停产至今,目前场地设备已拆除、产品原料已清理,场地已恢复原状。

4.炉渣砖厂于2013年停产至今,目前场地设备已拆除、产品原料已清理,场地已恢复原状。

5.龙海奶牛养殖场。2016年7月14日,贺兰县环保局要求企业将排污口封堵,将废水送到贺兰县通贵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2016年10月17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向银川市环保局呈报《贺兰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搬迁方案》,同时要求该养殖场做好搬迁前期工作。2017年10月,对养殖场开始做资产评估工作。2018年1月14日,下发了《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龙海牧业有限公司关闭搬迁的通知》,要求养殖场开始搬迁。2018年1-4月,对龙海养殖场场地内的奶牛及圈棚进行彻底清理,场地恢复平整。

为了加强水源地的监管和保护,现正在对东郊水源地范围进行建设围网和设置标志警示牌,并安排专人进行管护,建立定人、定时巡查机制,确保水源地水质不受影响,保证居民喝上安全饮用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贺兰县环保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2日。

受理部门:贺兰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951-8065445

联系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大厅八楼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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