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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验收组召开贺兰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汇报会

发布时间:2018-09-0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17年5月,贺兰县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县,按照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总结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的要求,贺兰县立足实际,在扎实完成试点“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打造试点特色亮点,让贺兰的政务公开形成特色。9月4日,自治区验收组走进贺兰县现场验收贺兰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汇报会上,县长赵波向自治区验收组领导、专家和公众代表汇报贺兰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据了解,贺兰县与自治区标准化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初步确定一级事项67项、二级事项148项、三级事项219项,规范各类政府信息549条,基本厘清了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脉络。同时,按照集约化建设要求,关停县教育局、国土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家部门网站。开设“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专题”,动态调整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借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定期开展网站信息错别字检测和普查工作,政府网站逐步朝着结构明确、重点突出、管理规范的方向发展,截至目前,已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万余条。全区首家发行县级政府公报,刊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大事记、人事任免、全县经济运行数据等信息,免费向公众赠阅3000余份,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积极的宣传引导作用。 

  此外,贺兰县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完成“两馆一中心”及各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基本实现了行政机关信息查阅点全覆盖。整合“贺兰发布”微信公众号,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两大功能,打通广电网络有线电视平台,设置3大类27小类公开栏目,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至群众手中百姓家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有线电视、电子屏、条幅以及网站、微信等渠道,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并在全区县级率先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和“一窗通办”,将发改局、国土局等18个部门的83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率达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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