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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四项措施助推生态靓县建设

发布时间:2018-09-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喜迎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贺兰县采取四项举措助推生态靓县建设。

    一是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县政府划定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禁燃区,狠抓散煤治理,建成清洁煤配送中心5个,关停散煤销售经营户45家,完成建成区餐饮企业煤改气747户,餐饮企业清洁能源改造率达到71%。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取缔“散乱污”企业271户。

    二是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全县全面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要求,推进建筑工地喷雾降尘全覆盖,处罚扬尘治理不到位建筑企业13家,依法拆除违章建筑300处1200平方米。开展城市渣土车联合执法,在丰庆路等重点道路设立执法点4个,依法暂扣违法运输渣土车11辆。

    三是加强工业废气整治。淘汰拆除禁燃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65台,完成20蒸吨以上25台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实施工业企业煤改气改电项目19个,督促泰益欣、百泓化工等8家医药、农药、染料生产企业完善异味治理方案,推进华泰龙等66家涂料生产、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企业安装调试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是加强秸秆焚烧防控。健全三级网格管理机制,每个网格选聘一名网格员,借助高空智能监控系统,加大人防物防巡查力度。制定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投资2.5亿元建设生物质能源联产CNG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畜禽粪污540万吨,秸秆10万吨,日产高纯度天然气2.5万立方米,预计减少煤炭30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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