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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四项措施加强预算执行资金动态监控

发布时间:2018-12-0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贺兰县自启动国库动态监控改革以来,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为基础,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对国库集中支付的各环节进行实时、智能和全程监控的综合性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贺兰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实施方案》、《贺兰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及《贺兰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操作规程》,有力的推了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和规范性, 截至目前,全县94个预算单位(含二级学校21个)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管理。二是加强资金审核监督。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强化预算约束,落实审核时效,对涉嫌违规资金支付业务拒付、退回,确保资金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三是健全内控机制。严把审批流程,指标审核经预算股两审后下达,对资金内容严格控制;采取分部门审批制度,预算单位计划审批、直接支付按业务科室初审到支付中心终审的逐级审核制度;对资金用途和支付方式严格把关;加强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四是完善动态监控运行机制。初步建立“预警为主、拦截为辅”的动态监控系统。针对被监控项目认真甄别,合理支出,使预算执行与动态管理无缝对接,实现财政监督前置化,将监管关口前移到支付结算之前,对违规支出提前预警冻结,达到了“先审查、后花钱”的管理目标,有效规范了支付行为,保证了财政资金的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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