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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政策牵动形成引力 力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1-1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近年来,贺兰县将发展电商经济作为推动优质农产品走出去,助推乡村振兴以及脱贫空间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促进宁夏电商创业园发展,打造银川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战略目标,贺兰县以深化“互联网+实体经济”为重点,制定多种优惠政策,力促电商创业园在“互联网+”领域实现新突破,从而推动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据统计,2018年1-12月份贺兰39家农村电商企业(包括村淘)电子商务交易额累计达20528.15万元,与农业相关的网络创业及从业人员超过2000余人。其中,线上交易额为4506.34万元,线下交易额为16021.81万元;1-12月份村淘累计购销总额为1218.78万元。2019年, 线上线下交易额达到2亿元,带动全县电商交易额达到35亿元,全县电商从业田队和人员不断增加, 到2021 年电商交易额、 带动产业发後程度,从业团队及人员数量每年以 10%的速度递增。总体来看,贺兰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外部环境、内生动力和工作影响力持续向好。为进一步发挥宁夏电商创业园集聚效应,贺兰将加大电商创业孵化功能O2O线上线下体验以及“互联网+旅游” 发展模式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 力促贺兰县电商创业氛围加浓厚, 电商交易额增长更加快速。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园区整体运营政策:现有入驻企业可继续享受免租金政策, 免租期限至2020年 12 月 31 ; 对于在本县注册的新入驻企业可享受免租三年政策,免租期限统一至2021年12月31日;每年给予奥特莱斯综合楼物业费、能源费等各项补贴共计400万元。

二、园区运营服务招商政策对于通过招商引资形式成功入驻创业园并稳定经营期限 1 年以上者, 根据入驻企业运营及管理考核情况, 给予原招商企业5000元至3万元的服务费用

三、O20线上线下交易区政策对于原有企业继续整合运营发展,以及新引入的020线上线下运营展示展销企业稳定运营一年以上, 整体运营业绩优于2017年, 2018年度的, 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及管理考核办法,每年给予5万至15万元的运营补贴

四、电商创业孵化区政策对于在贺兰县注册的新入驻企业,免费提供约7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及30平米全50平米不等的仓储用房 (根据企业需求办公用房及仓储用房面积可做适当调整)。 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及管理考核情况,每年给予2万至3万元交通,住宿等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两年)鼓励其他双创基地,跨境电商企业,零散电商企业入创业园电商孵化区,对于入驻的企业可享受免租三年以内补贴的政策

五、互联网+文化旅游区政策。对于入驻创业园,盘活互联网+文化旅游区的企业,每年给予10万至20万的运营奖励;对组织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在贺兰游览3个及以上景区 (含奥特莱斯 )并在贺兰住宿的组团社,每架次给予2万元的奖励,一次组织50辆以上的自驾车旅游团,在贺兰游览3个及以上景区(含奥特莱斯)并在贺兰住宿的组团旅行社或自驾车俱乐部奖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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