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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 工作的落实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000/2021-00177 文 号 贺党办〔2021〕89号 发布日期 2021-10-04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红色资源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贺兰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贺兰县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工作的落实方案》经贺兰县委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工作的落实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和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坚持革命光荣传统,现提出如下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论述,紧扣发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这条主线,围绕加强科学保护、开展系统研究、打造精品展陈、强化教育功能,做好新时代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工作,以史鉴今育人,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提供精神动力,为塑造“一个副中心、六个好地方”的贺兰名片提供精神支撑,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精神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科学保护,健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法规制度和工作规范,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坚持抓好传史育人,强化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准确解读、客观评价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推动深入学史用史,传递正确价值导向。坚持守正创新,紧跟时代发展,紧贴形势任务,不断赋予红色资源新的时代内涵和时代价值,创新教育方式途径,让红色资源永葆活力。

(三)工作目标。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完善我县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长效机制,促进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工作机构和队伍不断优化、红色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把红色资源打造成为党史学习教育的“第二课堂”、党员干部受教育受洗礼的精神家园、各族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教育基地、党史研究和宣传的权威阵地,推动“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着力提升红色资源科学保护水平

1.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实施保护传承工程、研究发掘工程、环境配套工程、文旅融合工程,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承利用四类主体功能区,2021年底前完成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相关建设保护规划编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贺兰境内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公园沿线文物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协调推进局面初步形成。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发改局、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街道)

(二)着力提升红色资源系统研究能力

2.加强实物史料的征集整理。通过走访革命前辈、烈士遗属、专家学者、民间收藏人士等,对社会上散存的革命文物、文献史料和新时代红色资源集中开展调查征集和整理工作。加强党史资源调查考证和搜集整理,推动文物、党史、军史、档案、地方志各方面研究力量对接整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研究挖掘,合法收藏可移动红色资源,支持和规范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积极采集整理功勋人物、重大先进典型的口述资料,为英雄立传、为国家留史,使先进事迹和宝贵精神广泛传播。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

配合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馆、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街道)

3.深化红色资源的研究阐释。结合贺兰实际,加强对“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重点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遴选一批重点选题纳入社科基金项目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教育基地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化研究体系,为建立完善“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长效机制提供智力支撑。聚焦“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革命精神、“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经验成果开展专题研究,夯实我县新时代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组织开展专题论坛、学术交流等,加大对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教体局、文旅局,各乡镇场(街道)

(三)着力提升红色资源活化利用水平

4.打造精品陈列。实施红色教育基地提质升级工程,科学运用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辅助展品和必要的科技手段,提升展陈质量,优化展陈内容,打造高质量精品陈列。落实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审查制度,推动讲解员、讲解词“双规范”。整合红色展馆资源,鼓励同地区或同类型的展馆活动联办、展示同步,形成规模效应。定期策划推出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展览和流动展览,生动传播红色文化。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街道)

5.推进红色资源数字化展示。建设完善红色文物和文化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红色资源数字化保护和有效传承。开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上展馆,推出红色资源VR全景虚拟线上展示,探索创新“沉浸式”红色教育方式。充分运用发挥融媒体中心平台作用,依托雷锋纪念馆等开设网上“红色微课堂”,融合多媒体资源,运用短视频、云直播、H5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让红色资源更好吸引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配合单位:文旅局、教体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街道)

6.推动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把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整合起来,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景点,集中打造一批文化公园、特色街区、红色小镇等,让红色基因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加大优秀红色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力度,着力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文艺精品,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旋律。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联、文旅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场(街道)

(四)着力提升红色资源宣传教育功能

7.聚焦重点受众群体。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常态化教育机制,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发一批特色课程,打造一批现场教学点,培养一批优秀师资力量,推动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文化教育走实走心。突出抓好青少年群体教育,持续深化“十项红色教育”进校园活动,建立完善学校与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团县委、党校,各党委(党组)

8.丰富宣传教育形式。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设专题专栏,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邀请党史工作者、重要事件亲历者、公众人物和“五老”人员担任志愿讲解员,制作系列公益宣传广告并在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深入发掘传统节日文化深意,组织开展“节日里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铭记革命先辈的奋斗精神和崇高风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团县委、教体局、文旅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街道)

9.激发奋斗拼搏精神。依托雷锋纪念馆、稻渔空间等红色资源,建好用好红色地标和集中展示带,着力培育打造一批新时代学习实践点,把红色资源中的感人事迹、英模故事、精神气魄作为生动教材,教育激发党员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奋勇向前的朝气锐气。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中密切党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以实干展现新作为、靠实干交出新答卷”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把红色江山守护好、建设好。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全县各部门(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聚焦工作目标,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县委宣传部、文旅局等牵头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强化协作、积极推进。

(二)促进多方联动,强化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发改局、教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落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管理利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紧扣主题主线,务求取得实效。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干部群众实际需求,注重分类施教、精准施策,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引导干部群众重温历史、汲取力量、坚定斗志,真正让红色基因注入灵魂、融入血脉。要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红色资源的曝光率和知晓度;各部门(单位)要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第二课堂”;各乡镇场(街道)、农村(社区)要广泛宣传,组织广大居民群众参观学习,营造发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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