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党群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委办公室>县委办文件

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贺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贺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 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2-00098 文 号 贺党发〔202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7-13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党代会;实施方案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现将《贺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贺兰县委员会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

主要任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党代会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22〕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发〔2022〕19号〕)精神,县委、县政府结合贺兰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确定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战略部署、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坚决落实区市党委对贺兰的各项要求,主动担当使命任务,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全面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贺兰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团结奋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1.要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落实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课、主课、必修课,制定全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将学习讨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分级分类举办全县党员干部集中轮训和大规模、多形式、全覆盖的基层理论宣讲,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向习近平总书记对标看齐、筑牢忠诚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真抓实干、推动发展的过程。

主责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各乡镇场、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2.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全面落实国务院支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在推进黄河大保护上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落实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施方案》和区市党委工作安排,制定《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的实施方案》,形成任务清单、政策清单、项目清单“三个清单”,定期组织召开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在推进黄河大保护上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落实措施: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目标任务,分别建立工作专班,配套制定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实施方案,提出“五大振兴”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发展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清单,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市乃至全区前列。

主责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单位: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加快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国典范。

落实措施:坚持从政治上看待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察检查、绩效考核、督查任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以“领导责任制、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制、督查巡察制、定期通报制、述职报告制、考核激励制、追责问责制”等为核心的示范县建设责任制。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推动形成县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主责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力争使更多的领域、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由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区域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打造区域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落实措施:制定《贺兰县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围绕重点任务,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分年度、分步骤统筹实施,确保主要任务衔接到位、落实到位。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进财政R&D经费刚性增长,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全社会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主责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科协、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县委网信办

6.实施产业振兴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集中资源打造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统筹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构建具有贺兰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农业综合效益达到全国上游水平,工业结构得到优化,现代服务业加速崛起。

落实措施: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布局,深入开展产业项目三年攻坚行动和“三新”产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通过“六个一批”谋划生成建设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优化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配置,推动技术链集聚、供应链整合、销售链强化,大力发展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垂直电商等新模式。制定《贺兰县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互联网+贺兰”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农业数字化升级、服务业数字提升。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7.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以呵护黄河健康安澜为根本任务,坚持绿色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协同推进降碳、节水、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提升资源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贺兰。

落实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推进“四尘同治”“五水共治”“六废联治”,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黄河贺兰段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双碳”“双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12.7%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实施依法治县战略,坚持法治贺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措施:深入落实法治贺兰、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规划两方案”,围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产业发展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重点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完善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主责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配合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

9.实施共同富裕战略。注重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循序渐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落实措施:坚持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开展移民增收致富“9+1”专项行动,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优化居民收入结构,加快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确保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高于城镇居民,脱贫群众收入增长高于农村居民,到2025年底,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5万元以上。加快推进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深入实施就业创业增收工程,每年新增城镇就业3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5万人次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办

(二)坚持以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为牵引,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10.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不懈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解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落实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稳定经济大盘“33条”,自治区“稳保促50条”,银川市稳增长促发展“10条”,贺兰县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12条”等一系列政策“工具包”,加快释放减税退税、降准降息、保通保畅、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系列政策红利,切实稳住全县经济大盘。强化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和调度引导,切实增强经济健康运行发展的前瞻性和精准度,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始终运行在合理区间。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布局,积极培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持续推动“三新”产业增容扩量、服务业提质升级。加快推进园区改革,提升承载能力和发展能级。到2026年,全县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达到50亿级规模、新食品产业达到百亿级规模,奶牛存栏达到6万头,酿酒葡萄种植基地达7.5万亩以上,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7.5万元。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1.实施创新力量厚植工程,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实验室,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落实措施:完善创新平台培育体系,建立企业创新平台培育库,通过分类支持,梯次培育,增强创新平台战略支撑。加大创新平台培育支持力度,通过企业自立项目、政府引导支持等方式,推进项目、人才、平台一体化配置,力争每年新增全国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4家以上。聚焦关键技术需求和技术瓶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力争每年实施重大、重点项目2-3个,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主责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12.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继续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支持重点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深入开展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和“瞪羚”企业,努力实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番,形成头部企业支撑引领,中小企业众星拱月的科技创新集聚圈。

落实措施:开展规上工业企业“三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强度、提升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提升研发机构覆盖面。实施“百企展翅”计划,面向重点产业支持培育20家左右发展前景好、创新意愿强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优化县级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分领域、分类型举办企业家创新精神专题培训,深入开展“三员联动”网格化科技服务,打通科技服务惠企“最后一公里”。2022年全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26家,2023年起每年新增不低于3家,2026年力争达到36家。

主责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3.实施创新协同联动工程,完善东西协作长效机制,引导县内企业与东部地区建立和完善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东西部人才智力交流互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能力,为自治区创建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作出更大贡献。

落实措施:借助银川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作用,推动与区外创新主体联合开展攻关、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全链条、体系化协同创新,形成东西部科技合作新格局。支持辖区企业结合发展需要到区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建立飞地研发中心,依托区外企业、高校的人才、技术、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开展创新活动。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东部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

主责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健局、科协、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4.实施创新生态涵养工程,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构建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让更多“千里马”在贺兰创新创造、竞相奔腾。

落实措施: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科技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贺兰县科技创新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力度,确保早日发挥效益。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挖掘优秀科学家、企业家和创新型企业等典型案例,宣讲创新创业故事。

主责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健局、科协、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5.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强县计划,持续实施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智能改造、技术改造行动,再造贺兰工业新优势。

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工业强县战略,深入推进“四大改造”,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加快推进“机器换人”和生产线智能改造,建立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智能化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抓好节能降碳增效、绿色低碳循环,推广应用低碳零碳绿色技术,鼓励企业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促进工业经济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6.大力发展碳基、晶硅、金属等新型材料产业,积极配合区市打造全国重要的新材料生产基地。

落实措施:聚焦碳化硅、氮化铝粉体、电子级陶瓷材料等领域,推动产业向高纯度、高强度、高精度、高性能方向发展。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业态创新为手段,以银川市国家战略性新型材料的重要示范区为发展依托,加快推动防水、保温、玻璃等传统建材行业向新型建材产业转型,推动碳化硅材料、高分子材料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不断完善上中下游产业链,着力夯实新材料产业发展基础,确保新型材料实现50亿级产业集群目标。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7.大力发展风电、光伏、氢能等清洁能源产业,探索以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为主的能源转型发展新路,主动服务自治区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落实措施:抢抓国家实施“双碳”和自治区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推行绿电园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等新能源示范模式,推进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转变。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8.大力发展先进机械、智能制造、仪器仪表等装备制造产业,打造行业领跑者、标准制定者。

落实措施:以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为突破口,推动装备制造业继续向该短话迈进、集成化发展。仪器仪表瞄准专用特种高端市场,提升行业竞争优势。力争到2026年,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百亿元。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19.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技术等数字信息产业,着力建设信息产业高地。

落实措施:持续提升网络数据基础,积极承接“东数西算”工程,大力发展服务器、存储等算力设备生产组装维修服务及数据挖掘、数据加工、数据应用等新技术应用,推动政务、交通、水利、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领域软件开发利用。积极配合银川引进国内外具有市场发展潜力和产业规模优势的数字经济企业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总部,培育一批高层次本土数字经济企业,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梯队企业培育行动。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科技局、财政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20.大力发展食品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纺织等轻工纺织产业,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上实现新突破。

落实措施:推进食品制造全程绿色化生产、全链条数字化管控,开展绿色储运、新型加工、品质调控等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走出规模扩大和品质提升同步新路子。依托制药领域产业基础,加快原料药生产向特色高端原料药、仿制药生产转型。紧跟医药行业前沿技术,抢占制药产业发展的制高点。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动生物发酵形成产业链完整、配套产业发达的产业售群。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21.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坚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支撑,以特色发展为目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形成集研发、种养、加工、营销、文化、生态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

落实措施:坚持项目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工业化,做强做精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加销全产业链融合,推进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档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实现高产出、高产值、高附加值、优质优价的“三高两优”目标,到2026年新引进和培育绿色食品加工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培育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营业收入超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达6家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

主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22.大力发展葡萄酒产业,打造世界葡萄酒之都。

落实措施:用足用活用好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政策红利,落实《贺兰县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完善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产业链配套措施,推动“葡萄酒+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借助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平台优势,积极配合银川市建立运营宁夏贺兰山东麓银川产区葡萄酒京东自营专区,创设中国首个葡萄酒产区品牌日—“519银川产区葡萄酒品牌日”,积极参与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银川产区经销商大会,提升世界葡萄酒之都细节文化含量,扩大品牌传播与推广,塑造世界葡萄酒之都品牌形象。

主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洪广镇

23.大力发展枸杞产业。

落实措施:坚持贺兰枸杞产业科研创新高地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宣传推介、龙头企业培育、科技攻关、项目建设、基地提升五项重点工作,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打造枸杞产业科技研发、产业融合、加工销售“三个中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科研项目建设,强化科企联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开发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将枸杞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生态观光、现代农业、休闲养生相结合,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实施“走出去”战略,借助银川市枸杞产业专题推介,积极举办各类活动,促进交流合作,经贸洽谈,提升品牌知名度。

主责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洪广镇、南梁台子农牧场

24.大力发展牛奶产业,把“高端奶之乡”的品牌擦得更靓。

落实措施:坚持“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原则,充分发挥黄金奶源带优势,以产业数字化为方向,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扩大养殖规模、提升综合效益,培育龙头企业,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奶牛、优质奶源和优质高端乳制品生产基地,到2026年,全县奶牛存栏力争达6万头。

主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25.大力发展肉牛产业。

落实措施:坚持“区域集中、良种繁育、草畜一体”发展思路,全面提升现代化水平。持续加大基础母畜扩群增量,推进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完善产业链条,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引进企业开展屠宰精深加工,打造牛肉精深加工基地,全县肉牛饲养量达到4.6万头。

主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26.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扩容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增容扩量、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级、新兴服务业发展壮大。

落实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实施方案》等方案,深入推进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服务银川市申建银川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服务银川市加快建设银川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型。制定“十四五”商业网点规划,加强特色商业街区、品牌连锁便利店等业态建设,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数字化建设。鼓励物流、快递企业融入制造业采购、生产、仓储、分销、配送等环节,持续推进降本增效。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文旅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统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27.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高水平服务自治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落实措施:实施文旅业态创新和产品体系转型升级,推进数字出版发行产业、文化演艺产业、休闲娱乐产业、创意设计产业等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发展。抢抓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重大国家战略,培育一批绿色、高端、具有竞争力的文化旅游骨干企业,建设一批产业聚集、特色鲜明的旅游度假区、精品文旅项目,发展一批文化旅游融合新业态。深化推动文化与农业、工业、体育、科技等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融合发展,延伸联通一二三产业链、市场链和消费链,重点打造一批兼具观光、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功能为一体的融合新产品新业态。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创建提升,着力构建“一核、四镇、六组团”旅游发展格局。

主责单位:县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

28.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鼓励企业参与区市奖补项目申报。

落实措施:加快完善物流基础配套,积极配合银川市申建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城市,为将银川市打造成为立足西北、辐射全国、服务中东中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作出积极贡献。

主责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29.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产业,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落实措施:健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分支机构,优化融资担保、私募基金、资产管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动现代金融新业态集聚发展。紧盯“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等重大战略布局,深化政银企合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不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强化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提高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积极引导帮助企业借力资本市场,提升直接融资规模比重,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

主责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30.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建设医养康养胜地。

落实措施: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科学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项目建设,鼓励扶持养老机构开展医养、康养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建立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一人一策”适老化改造项目,开展社区老年人六助服务,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县情、与相关保险、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照护体系,着力打造贺兰养老服务品牌。

主责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3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积极配合区市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

落实措施:积极配合银川市加快推动中国(银川)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贯彻落实好《2022年中国(银川)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要点》《银川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大力支持宁浙电商创业园企业发展壮大。以增加消费有效供给为重点,引导热点消费,做大网络消费,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主责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32.积极配合区市发展会展博览产业,助推中阿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国家级平台持续提升影响力。

落实措施:抢抓国内国际双循环契机,积极借助中阿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加大政策引领、项目支持、人才引进力度,强化统计分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鼓励企业赴区外、国外开展招商招展、项目推介等活动,提升我县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落实好《银川市关于扎实做好“四保两稳一促”工作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实施方案》,及时兑现有关会展业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宁夏贸促会自治区会展业项目资金补贴,提振会展行业信心。

主责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33.深入实施数字赋能计划,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数字贺兰。

落实措施:加快提升数字产业化发展能级,制定《贺兰县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互联网+贺兰”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以智能终端产业为重点的电子信息制造业,积极布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加快农业生产数字化升级,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字技术在传统服务业中的融合应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持续培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物流”等平台经济,鼓励企业加大设备和信息系统改造投入。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卫健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34.积极服务自治区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成国家“东数西算”示范、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国家级数据供应链培育“三大基地”。

落实措施: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贯彻落实好《银川市关于积极承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服务器、存储等算力设备生产组装维修服务及数据挖掘、数据加工、数据应用、数据可视化等新技术应用产业链上下游培育。优化升级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积极配合银川市推动中电算力(宁夏)自主可控超算中心及西部网信产业基地项目落地。

主责单位:发改局、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35.积极服务自治区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数据交换中心。

落实措施: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国家新型互联网数据交换中心产品宣传,业务推广,引导我县有数据交换业务需求的互联网企业使用自治区国家新型互联网数据交换中心开展业务。加快5G、大数据等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主责单位:县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

36.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划定和落实“三区三线”,加快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生产力布局和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

落实措施:坚持总体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完成县、乡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配合加快建立银川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逐步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坚持专项规划支撑,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完成轨道交通、教育医疗、水电通信等20余项专项规划,科学指导各行业领域建设管理。配合区市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主责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乡镇场

37.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荒漠化治理。

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国土绿化,配合银川市大力推进实施北部绿色发展区防护林、中部防沙治沙、南部水源涵养、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生态经济林等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提升造林质量和成效,不断提升林业草原资源总量和质量。按年度完成区市下达的国土绿化目标任务。

主责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各乡镇场

38.积极服务自治区争创贺兰山国家公园。

落实措施:按照区市要求,在土地、资金、水、电、路、暖等要素上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管护好生态资源,开展贺兰山国家公园森林草原防火,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公园理念,凝聚国家公园建设共识。

主责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洪广镇

39.推动绿色低碳大发展,统筹抓好节能降碳增效、绿色低碳循环、绿色生活创建,大力推进能源革命,推广应用低碳零碳负碳绿色技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

落实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强能耗双控管理,推动绿色低碳大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大力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建设,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先进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工业能效水平。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技术、价格等手段,推动低端低效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40.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深度控水节水行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四水四定”改革研究工作,形成《贺兰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四水四定”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制定《贺兰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四水四定”实施方案》《贺兰县“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方案》《贺兰县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实施方案》。基于用水权总量指标管控,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均衡发展因素,构建“四水四定”多目标优化模型,通过模拟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规模及发展布局,预测产业发展结构及可实现的经济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全县经济增长空间和产业调整方向,提出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教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41.推进黄河两岸堤防、河道控导、滩区治理、城市防洪工程,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落实措施:以保障黄河安澜、筑牢防洪屏障、提高城市韧性为目标,落实好银川市编制的《黄河银川段两岸河滩地生态修复规划》《银川市城市防洪规划》《银川市城市水网规划》《典农河生态廊道水环境治理规划》等,全面实施黄河河道治理、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建设、智慧黄河管理、黄河两岸河滩地生态修复、水网体系建设等工程项目,有效治理贺兰山东麓导洪堤、拦洪库、滞洪库、泄洪沟道、排洪沟道,不断完善区域防洪体系和水网体系,持续加强水网监测、智能化改造、数字孪生水网、调度运行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互联互通、高效智能的黄河生态保护智慧化管理系统,按照银川市全面建成“东部保障黄河安澜、中部畅通城市排水、西部筑牢防洪屏障”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堤防安全标准示范区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主责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场

42.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布局均衡、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整体生态系统。

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区市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坚持“系统推进、政策协同,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权责清晰、约束有力”工作原则,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水流生态补偿、森林效益补偿,推进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健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加强耕地生态保护补偿等相应补偿制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构建布局均衡、功能完善、稳定高效的整体生态系统。

主责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43.推进环境污染大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四尘”同治、“五水”共治、“六废”联治,坚决整治环保突出问题,实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好中向优。

落实措施:统筹“四尘”同治,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五水”共治,有效控制入河(湖、沟)污染物排放,强化溯源整治,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强黄河生态经济带污染治理,以黄河干流贺兰段为主轴,实施主要排水沟和农田退水污染综合治理。统筹“六废”联治,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地块风险管控,扎实做好土壤污染排查整治,全力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坚决打好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44.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性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引导各类资本面向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换动能扩大投资,加大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领域投资力度,重点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化服务业的投资,实现投资带动消费、牵引供给的良性循环。

落实措施:统筹使用好中央和区市及县级政府建设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各类债券资金,最大程度发挥政府资金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提振民间投资信心,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把握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契机,围绕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工作要求,加大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立足县情实际和产业基础,聚焦产业链延长、补齐、壮大,精准招商引资,以投资的有效增长带动工业提档升级、服务业提质增效。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委政研室、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45.发挥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性作用,坚持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多轮驱动、注重效益,聚焦网络型、产业升级、城市、农业农村、国家安全、生态环保六大领域,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落实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六大领域,按照立足长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多轮驱动、注重效益的原则,分类谋划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调联动。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委网信办、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46.发挥扩大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优化布局商业综合体,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大力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增加城乡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吃住行游购娱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扩大消费规模,拉动经济增长。

落实措施: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深入落实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帮扶政策。持续扩大实物消费,出台扩大消费政策措施,引导绿色消费发展,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激发文旅体育消费活力。加快全县商业业态提档升级,实施消费集聚区建设工程,开展数字化商圈、特色街区等项目建设,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落户贺兰,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培育1个以上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推动消费提档升级。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县委网信办、税务局

47.完善城乡商业体系,培育壮大流通主体,加快清理阻碍要素资源和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的政策做法和隐性规则。

落实措施:以国家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为切入点,以培育壮大县域商贸流通主体为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发挥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指导、支持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申报、实施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物流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平台等领域项目,加快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辐射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完善城乡商业体系。

主责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48.推动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制造、商贸等衔接融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循环效率。

落实措施:全面落实区市党委、政府推动开放发展决策部署,积极融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开放型城市,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支持物流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在物流领域广泛应用,推动物流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到2026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重下降到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主责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49.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深化农业农村、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落实措施:坚决承接好中央和区市各项改革任务,建立改革任务清单,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聚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等重点环节,加快完成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深化交通、教育、科技等领域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共文化领域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标准化等试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出台园区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好银川市关于县区、园区、企业挂榜排名的激励机制。制定完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环境。

主责单位:县委改革办、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50.做优做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落实措施:围绕国企主责主业,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有效的治理机制和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整体效率、增强竞争优势。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把完成稳增长任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突出差异化考核重点,设置短板指标,“一企一策”“分类分层”实施考核。突出抓好债务化解,实现金融风险可管可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主责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民政局

51.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落实措施:扎实开展走访调研,聚焦政策制定和落实,畅通企业诉求反映、办理、反馈机制,彻底打通纾困解难“最后一公里”。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调联动,落实“百所联百会”专项行动,及时协调解决涉企纠纷,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企业违法犯罪风险。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机制,合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携手护航民企发展。强化监督执纪,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主责单位:县工商联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发改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52.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落实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纾困解难政策举措。

落实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组合式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组建“六税两费”、留抵退税等多个工作专班,编制《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政策包,健全退税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完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主责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53.扎实推进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用能权、碳排放权改革,让生产要素、生态产品的价值充分彰显。

落实措施:全面落实“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碳排放权”改革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用能权改革要求,研究落实用能权改革,制定水资源“四水四定”管控方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意见等改革配套文件,围绕确权、赋能、定价、入市关键环节,逐项推进、逐项落实,分类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入市交易,构建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节约有效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转型、生态改善、群众增收。

主责单位:县“六权”改革服务中心、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委改革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54.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积极服务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完善。

落实措施:积极融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落实中央和区市促进外经贸发展政策,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和枢纽经济。加强统筹谋划,拓宽开放通道,建强开放平台,发展开放经济,优化开放环境,积极配合推进银川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更高质量发展。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县委网信办、综合执法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税务局

55.积极服务和推动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落实措施:优化整合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贺兰山东麓荒地、工矿裸露废弃地等,实施高标准建设,打造酿酒葡萄优质基地。做好“葡萄酒+”文章,加快推进图兰朵葡萄酒小镇项目建设,加快三产融合发展,推动综合产值提升。加强全产链技术创新,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换,建立生产、供应、销售于一体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产业科技支撑能力,力争到2026年全县酿酒葡萄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以上,综合产值超过30亿元。

主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税务局

56.积极服务自治区争取设立中国(宁夏)自由贸易试验区。

落实措施:配合区市做好相关工作。

主责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57.积极服务银川市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服务银川市实施争取国际知名企业入银、央企入银计划,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落实措施:坚持“招大引强”和“延链补链”相结合,按产业找企业、按区域筛企业,建立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库,量身定制招商方案和路线图,按图索骥对接大企业、好项目。强化“一把手”抓招商,小分队专题招商,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对接推介力度,着力攻坚行业龙头企业,嫁接耦合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定向引进高端产业、优质项目、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和总部经济,发挥龙头企业研发实力、市场开拓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功能,助力高质量科创项目、高能级产业项目落户壮大。

主责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商联、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58.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迭代升级优化。

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对权责清单制定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实行动态调整,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推动政府高效履职尽责。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高质量服务企业行动,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评测,主动对标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各领域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借鉴外地城市典型经验、最佳实践,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政策更优、成本更低、审批更少、办事更快、服务更好的“五好”营商环境品牌,提升贺兰影响力、竞争力和吸引力。

主责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委编办、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司法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59.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完善产权保护、平等准入、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等市场体系,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务实透明的政策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打造西部最具吸引力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

落实措施:全面推行“证照分离”“一照多址”“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探索“歇业”备案管理等制度,推行银企融资对接、银担全面合作、银税信息共享,完善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深化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分类定制审批、通关一体化改革,健全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增强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构建以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主体的新型监管体系和“企业+银行+担保机构+评估机构+交易场所”五位一体平台,开展合同执行繁简分流改革,健全多元纠纷化解和“执转破”工作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提升城市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

主责单位: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

60.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进农业绿色、优质、安全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实施现代种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服务自治区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落实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推进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高效节水农业、盐碱地改良等3个专项规划,加强耕地动态监测监管,加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执法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控制耕地“非粮化”。

主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场

61.统筹县域城镇和乡村规划管理,提升乡村水电路气讯网保障能力,深入实施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公共服务等提升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落实措施: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协同推进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大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打造一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以自治区开展整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为契机,接续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提升等“七大行动”,争创一批全国、自治区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

主责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2.实施移民收入提升行动,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群众稳定增收长效机制,深化拓展闽宁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支持力度,突出解决好移民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三件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落实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和反馈问题整改,用好用足定点帮扶、“百企兴百村”等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大力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聚焦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三件事,实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行动、移民务工就业三年行动,健全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坚持稳岗、扩岗并举,开展移民致富示范村创建,力争移民群众收入每年增幅15%以上。

主责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3.优化城镇发展格局,科学规划城镇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和功能定位,配合银川市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引领市,主动融入“一主一带一副”发展新格局。

落实措施:落实自治区“一主一带一副”发展新格局要求,加快编制《贺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持续优化市域城镇发展格局,优化中心城区用地结构,统筹布局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蓝绿空间布局,规划“市域中心城市—市域节点城市—中心镇—一般镇”四级城镇体系,实施2个重点小城镇、1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镇建设项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落实“四水四定”,科学预测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文旅局、民政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64.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强化城市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健康安全、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2022年底城镇化率达66%以上。

落实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加快编制贺兰县城市更新规划,落实《贺兰县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同步出台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排水防涝、四类管线改造等为重点,多渠道争取国家、和区市资金支持。推进特色街巷提升改造项目,挖掘历史文化、留住城市记忆,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美誉度。探索社会资本深度合作,总结可复制推广经验,推动形成整体打包、项目统筹、综合平衡的城市更新市场化运作模式。

主责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富兴街街道办

65.培育壮大县域经济,实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工程,用好区市赋予的更多资源整合使用自主权,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加速转型。

落实措施:制定《贺兰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贺兰县经济领域“五强”认定工作方案》,围绕全县资源禀赋,实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工程,承接并用好区市赋予的更多资源整合使用自主权,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加速转型。

主责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文旅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66.实施城乡面貌提升行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一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推动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构建便捷高效的交通网、市政网、信息网、服务网,促进县乡村功能互补、产业互融、发展互促。

落实措施:建立特色小镇清单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交通网、信息网、服务网,促进县乡村功能互补、产业互融、发展互促,建设几个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完善城市路网布局,加大交通疏堵力度,让城市更加畅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完善村组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城乡垃圾污水“一体化”治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到2026年,打造10个不同区域特色、不同发展类型的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主责单位: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健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6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开展重大主题、发展成就、先进典型宣传,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落实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任务,对风险隐患及时预警研判、防范化解、应对处置、通报情况,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加强互联网、学校、宗教等各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展览会等活动审批制度,确保各类阵地可管可控。持续深化融媒体中心内部组织机构、人员管理体制、经营管理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精心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做好重大政策宣传、理论阐述、举措解读等宣传策划。

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委网信办、文旅局、融媒体中心

68.实施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实施文明创建扩面提质工程,倡导移风易俗,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落实措施:持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五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上网、文明餐桌、文明习俗“五项行动”。规范贺兰县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动态管理工作,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落实《贺兰县拓展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建强用好中心、所、站三级实践阵地。各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家长学校)要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家庭家风活动。扎实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基层行”“春雨工程”等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志愿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项目化发展。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抓好移风易俗工作提质增效和整改提升,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一村一品”创建行动,培育民间社团、广场舞队、非遗传承等30个农民自办文化品牌,大力促进乡村文明建设。

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科协、各乡镇场、街道办

69.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乡镇数字影院、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完善文艺创作引导机制,加强贺兰山岩画等文化遗产保护,积极配合银川市推进长城、长征、黄河文化公园建设。

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四送六进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参与黄河文化旅游节、贺兰山文化旅游节、AFN动漫节等品牌文化旅游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数字服务能力,用好农家书屋数字化平台,鼓励乡镇数字影院建设,探索推进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完善文艺创作引导机制,积极申报国家文化艺术基金项目,建立健全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大力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系列活动。配合区市实施好贺兰山岩画、西夏陵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加强重点文物保护执法巡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文联、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场

70.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文化需求。

落实措施:深入挖掘我县历史文化资源、革命文化资源、生态文化资源的价值内涵,持续深化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等文化体制领域改革。落实文化数字化战略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文化旅游消费环境提升行动,积极培育以文化演艺、影视动漫、文化创意、休闲娱乐、游艺电竞、数字出版为代表的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着力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旅游消费业态。积极办好各类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助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场

71.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服务提升工程,扩大市场化社会化岗位,支持新就业形态规范有序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让每一个有就业意愿的人都能通过辛勤劳动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

落实措施: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抓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创业等政策协调联动,不断增强就业促进工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创业和灵活就业支持力度,打造高质量创业孵化基地载体,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创业激励政策,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内增效应,持续推动多种灵活就业形态发展。配合银川市实施“技能银川”行动,坚持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与就业需求和产业发展紧密衔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主责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2.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评价体系、考试制度改革,落实“双减”政策,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落实举措:落实《贺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出台《贺兰县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任务清单》《贺兰县关于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加强学前教育保障的若干措施》《贺兰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等7个文件,深入推进“双减”等政策落实,实现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多样性性“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的创新和服务能力。实施新时代“强师工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推进贺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主责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3.实施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健康银川建设,加快构建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全民全程的健康保障体系,积极服务自治区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落实措施:加快构建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优化集中统一、智慧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全县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口岸输入性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强县域医疗中心,创新打造专科联盟,积极申报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县级薄弱专科,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深入推进“优质基层服务行”活动,落实国家实施县乡村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工程,积极组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积极应用“云大物移智”技术,构建卫生健康信息智能网,创新基层数智一体化平台,加快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公共卫生健康云基础服务建设。

主责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红十字会

74.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加关注“一老一小”群体。

落实措施:落实好《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我县政策文件,强化顶层设计、用地支持、资源统筹,建立健全“一老一小”照护服务政策法规、服务标准、支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积极落实优惠政策,谋划养老托育建设项目,加快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家庭照护服务支持指导,推动“医养结合”“医育结合”,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县城乡的“一老一小”照护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

75.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落实措施:继续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持续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手段,精准推进参保扩面。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政策宣传和培训,强化经办服务,拓展参保缴费渠道,大力推行参保缴费“网上办”。加大监控稽核力度,畅通维权渠道、精准宣传动员、落实政府兜底等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继续落实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补贴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开展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推进中小微企业基层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

主责单位:县医保局、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卫健局、税务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76.提高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和公益慈善事业。

落实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的有关要求,落实城乡特困和临时救助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挂钩机制,优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运行社会工作服务站,大力推动“五社联动”机制,实施公益创投项目,实现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落实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培育发展机制,开展街道(乡镇)慈善工作站试点建设,逐步构建县、街镇、村居“三位一体”的相互联动慈善组织网,打造管理规范、多方参与、健康有序、作用明显的基层慈善工作体系,实现慈善捐赠常态化、多元化、全民化。

主责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各乡镇场

77.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落实措施: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残疾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让残疾人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主责单位:县残联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医保局、各乡镇场

78.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

落实措施:坚定不移深入实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及时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和预警,对各项数据进行多方位分析,全面及时把握市场运行态势,深入推进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增强调控政策协调性和精准性,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改善优化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主责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民政局

(三)着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发展政通人和、安定团结的好局面

79.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依法履职,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依法开展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工作水平,不断丰富人大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载体,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落实措施:制定《贺兰县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和基层治理,坚持“小切口”立法,依法加强各类监督,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双联”工作,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支持和保障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和宪法宣誓,确保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

主责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依法治县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场、街道办

80.支持人民政协更好发挥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程序机制,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地凝心聚力。

落实措施: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聚焦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开展协商,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议题。支持政协履行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和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因地制宜探索民主监督形式,完善政协民主监督的知情明政、协商交流、办理反馈、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政协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使办理和反馈的过程成为凝聚共识的过程。

主责单位:县政协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统战部、各乡镇场、街道办

81.加快法治贺兰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率先突破,构建职能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落实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和区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2022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制度规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高效按要求进行上报和公开。

主责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配合单位: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单位

82.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持续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落实措施: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任务,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深化“案—件比”规律应用,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监督功能,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实现司法资源与审判负荷科学匹配。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健全审判业绩综合评价机制,确保突出办案主体地位、健全履职保障机制和落实“三个规定”有机衔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执行规则规定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

主责单位: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83.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落实措施: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刑事、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进百村”工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智慧终端管理,优化服务功能,提高群众使用率。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主责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84.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加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支持工商联更好履行职责,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落实措施:深入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学习、实地考察准确把握县情、社情、民情,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坚持“双月”座谈会制度,健全完善统战部与民主党派领导班子联合学习制度,落实建言献策“直通车”和政党协商工作,邀请党派成员参加全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县级领导参加的重要调研等活动,推进政党协商制度化、规划化、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资源优势,发挥界别专业特长,围绕建设“五个示范县”奋斗目标,开展调研考察,提出高质量、精准化的对策建议。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深入对口联系乡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民主监督提质增效。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发挥民营企业助力乡村振兴优势;落实“百所联百会”机制,营造高效、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时向民营企业传递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主责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政协办公室、工商联、各乡镇场

85.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更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最广泛地把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

落实措施: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升工会服务职工质量水平。深入实施“青春铸魂、青春建功、青春同行、青春强基”行动,深化“巾帼心向党”活动,聚焦“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扎实落实好各项惠残政策和残疾人工作任务,广泛开展下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活动,引领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先行区示范县建设,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中心重点工作,最广泛地把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

主责单位:县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

86.坚持党管武装,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传承发扬军爱民、民拥军光荣传统,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落实措施:按照区市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贺兰县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全面提高新时代双拥工作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双拥、支持双拥、参与双拥的浓厚氛围,到2024年争取成功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二连冠。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服务备战、保障打赢,贴近基层、注重实效,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主责单位:县委办公室、人武部、发改局、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

87.实施党员干部培元固本、青少年学生夯机育苗、各族群众凝心聚魂、社科理论正本清源工程,教育引导各族人民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历史,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

落实措施: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课程体系和培训计划,纳入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范围,纳入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教育培训内容,对领导干部、统一战线成员、党员、企业等进行宣传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建设、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全过程,开发“石榴籽”思政课,并将其融入“开学第一课”、团日队日、主题班会等,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理念。利用“道德讲堂”“板凳会”、家庭家教家风宣传等载体,经常性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制作发放“口袋书”“简读本”和宣传品,行政村、社区全面设置主题宣传栏,不断提高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度。

主责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体局、文旅局

88.积极构建“5585”创建模式,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形成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

落实措施:围绕巩固提升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品牌、争创一批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打造一批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单位、实施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项目、组织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工作、开展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六个一批”目标,明确责任压茬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常态化开展“手拉手”“心连心”等文体娱乐活动,广泛开展“社区邻里节”“我们的节日”等群众性联谊活动,鼓励支持各族群众“认干亲”“交朋友”“贺节日”,学校广泛开展“结对子”“交朋友”“一加一”等互学互助活动。建设结构合理、构成多元的志愿服务队伍,大力推进“石榴籽”工作室、驿站、志愿服务、宣讲团等实践载体,进一步擦亮“爱要一起”“贺兰石榴红”等品牌。

主责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9.坚决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依法保障各族人民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有效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

落实措施:加强民族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分类处置,把民族事务依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发挥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村(居)法律顾问等作用,强化民族事务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推进乡村、社区、校园、企业、社团、宗教6大重点领域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利用“宪法宣传日”“民族团结进步月”等活动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主责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0.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开展教义教规中国化阐释、教职人员素质提升、信教群众思想教育“三项行动”,深入推进“五进”宗教场所,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落实措施:加强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宗教界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三定”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宗教界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重要性的认识。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宣讲,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喜迎二十大坚定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凝聚价值共识,增强“五个”认同。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进”宗教场所活动,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易推广的示范点,以点带面,纵深推进宗教中国化在贺兰走深走实。加强教职人员学历提升教育,积极推荐青年教职人员继续学习深造,大力培养一批精通宗教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通”人才,教育引导宗教界在解经、讲经过程中注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运用。

主责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91.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治理,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措施和程序规范,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互联网宗教事务,支持引导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宗教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宗教中国化深入推进,宗教关系和顺健康。

落实措施:加强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规范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规范教职人员选聘和管理,探索实施星级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确保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支持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

主责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92.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深化巩固宗教领域问题治理成效,妥善有效解决影响宗教健康传承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颠覆渗透。

落实措施:坚持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完善统战、宗教、公安、网信、国安等部门协作共管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全面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破解治理难题,提升治理成效。

主责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93.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强顶层设计,积极配合银川市在全国率先推进全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贺兰,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走在区市前列。

落实措施:全面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分类指导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紧盯《全国试点工作指引》指标任务,配合银川市全力打赢试点创建攻坚战,顺利通过自治区考核初审和中央政法委复审验收,成功创建第一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为期三年的反诈人民战争,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化平安贺兰建设。落实落细基层治理“1+6”政策文件,深化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治理,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打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根基。

主责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平安贺兰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4.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横向构建共治联合体,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落实措施:强化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力量,汇聚众智众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建设市域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县、乡镇(街道)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实现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

主责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平安贺兰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95.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进一步提高基层重点领域治理能力,深化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联通,提高社会治理的协同性、精准性、高效性。

落实措施: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全面落实村(居)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协商格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基层治理智治支撑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平台与网格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强网格自治组织体系,推动基层治理“一网统管”建设覆盖到街道、延伸到社区,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民政局、司法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统战部、政府办公室、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街道办

96.推进全周期社会治理统,筹网上网下、县内县外、城市农村,加快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实现全过程全要素全场景动态治理。

落实措施:树立全周期管理社会治理理念,建立预警研判、风险防控和总结提升的工作闭环,构建基层治理完整链条,从源头到末梢实现全流程、全要素管控,打造多主体、跨区域、差异化基层治理新格局。统筹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健全完善舆情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守护网络空间。不断优化基层治理理念、机制、手段和技术,通过“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以“网格化”模式有机统合基层群众的痛点和治理的难点,提升社会治理总体效能。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网信办、民政局

配合单位:平安贺兰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97.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

落实措施: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信访“一重点、两重复”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完善市域信访治理工作体系,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落实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制度、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制度和信访工作联合督查制度,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主责单位:县信访局

配合单位: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落实措施: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银川市关于在农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启动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健全完善行业日常监管、源头治理机制,加强智慧赋能和风险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织密以“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为“四梁八柱”的社会治安防控网,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成功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主责单位:县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平安贺兰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县国安局

99.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大安全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一杆子插到底的随机暗访抽查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措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进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暗访抽查制度,持续开展全县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对全县安全工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抽查暗访,走深走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修订完善《贺兰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优化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食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配合自治区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

主责单位: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管理指挥部成员单位、平安贺兰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00.严防“第一例”输入,在保通保畅的前提下,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把入贺卡口,健全完善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加快推广多手段检测应用技术,尽最大可能把疫情挡在“门外”。

落实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全面摸清我县在境外人员信息,抓牢启程前、行程中、终程后三个关键环节,全程跟踪监测入境人员行程信息及健康状况等,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严防区外疫情输入,加强区外入宁人员“双报告”制度有效落实,推动风险地区入贺人员“四查”落地,及时精准赋码管理,严防进入人群聚集场所。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加大进口冷链食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宁货物管控,严格落实“三集中”措施,加大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工作力度,实行相关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闭环管理措施,避免“破环”导致疫情发生。完善检测监测预警,严把入宁人员“五道技术监测关口”,同步抓好“七条检测线”,全面强化监测预警工作。建立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加强重点人员定期检测,充分发挥“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监测作用。保障物资运输畅通,确保交通枢纽稳定运行,落实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制度,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

主责单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101.严控“第一例”扩散,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紧、以快制快,完善指挥调度、应急处置、能力储备机制,有效管控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用最快速度把疫情摁在点上、控在当地,确保疫情不扩散、风险不外溢。

落实措施: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全县大规模疫情封锁状态下生产生活物资及医疗救治应急保障“1+6”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强化指挥体系,健全组织体系,各级指挥部集中办公,全天候值班值守,推进精准赋码解码。全流程以快制快,优化科学管控水平,加强核酸采样队伍储备,提升区域检测能力,强化流调溯源力量建设,增强集中隔离点储备,提高快速转运能力,做好疫情地和重点区域场所消毒以及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置,确保疫情应对防范。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应对,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和“两案九制”“九方责任清单”完善落实校园防控措施,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处置。筑牢疫苗接种免疫墙,以60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拓宽受众人群覆盖面,持续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主责单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102.完善疫情时期的群众基本生活、就医教育、物资供应等保障体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同步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和服务保障水平,组织干部群众同心抗疫,用千万个防控的小环境构筑起铁一般的大防线。

落实措施:提升社区服务保障水平,健全社区组织动员体系和常住人口基础信息台账,按照“便利化、科学性、全覆盖”的要求,落实社区疫情防控任务,打通物资供应就医“最后一公里”。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建设,强化医疗物资保障和药品供应配送,健全应急医疗服务体系,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满足特殊群体就医需求。提升生活物资保障水平,完善生活物资保障机制,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确保场地设施规划和重点企业正常运行,加大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力度,优先保障市内生活必需品需求。提升通道查控、社区封控和社会面管控水平,强化紧急教助保障,关注群众关切和需求,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提升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水平,建立健全多层次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密切关注网上涉疫舆情,严防形成规模性负面炒作。

主责单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保证

103.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健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总书记号令、党中央政令在贺兰畅通无阻。

落实措施:坚决执行《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项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办法》,建立工作台账,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跟踪问效,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主责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104.严明政治纪律,始终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同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

落实措施: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围绕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系统分析地区、部门、系统政治生态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同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及时发现解决“七个有之”等问题。

主责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

105.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落实措施:将思想理论建设纳入党的建设质量“六项提升行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青年群体思想引领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增进青年学生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统筹推进宣传宣讲和研究阐释,强化社会思想舆论引导,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理论宣传宣讲。组织专家学者召开理论研讨会、撰写理论文章、申报社科规划项目,开设专题专栏、推出理论专版,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阐释。

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党校(行政学院)

106.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落实措施: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举办培训班、学习班,集中一段时间对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宣讲团,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进行宣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

主责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行政学院)

107.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经常性教育、全覆盖培训、常态化宣传机制,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落实措施:不断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细化学习计划,严格巡听督学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课程”制度,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主题党日,灵活运用“红色经典诵读”“周末大讲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

主责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党校(行政学院)

108.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和“七进”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落实措施: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工作,通过专题研讨、理论宣讲、主题党日等形式,全面提高群众知晓度认同度。用好干部教育培训机制,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悟、常学常得。深入落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实施意见》,推动党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的必修课、常修课。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贺兰县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工作流程规范化、创新做法制度化、成熟经验机制化。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网信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教体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武部、党校(行政学院)

109.推进县乡村各级各领域党的建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活动方式,全面提高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水平,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坚强战斗堡垒。

落实措施:制定《贺兰县“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各领域基层党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0.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工程,深化农村党建“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深入创建“五型”模范机关,统筹抓好国企、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基层党建,探索加强新业态和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基层全覆盖。

落实措施:深入开展“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持续深化“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行动,用好四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和“1+4+N”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完善党的领导机制、民主自治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社区、文明社区、幸福社区建设。深入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建提质增效。统筹抓好中小学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党建,认真落实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国有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探索加强新业态和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强化指导监督,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党的组织应建必建、党的工作覆盖到位”要求,开展百日攻坚集中组建活动,巩固覆盖成果。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1.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农村“两个带头人”工程提质增效,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评双定”星级化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按期换届、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切实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巩固农村违规发展党员排查整顿成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加大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力度,注重在高层次人才和各行各业代表性人物、先进模范人物中发展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抓实党员管理各项基础工作,通过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做法引导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基层治理、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当先锋、打头阵、做模范。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112.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四个特别”的政治标准,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

落实措施:坚持“四个特别”的政治标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完善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工作机制,用好干部考核、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各方面成果,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将政治把关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

113.树立鲜明导向,注重在先行区示范县建设、乡村振兴、维护和谐稳定等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大力选拔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尽心服务的干部,大力选拔善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斗争实践中经受考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大力选拔在基层一线、艰苦地区、改革发展前沿实干苦干的干部,让优秀者优先、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各项事业发展实践中既多出新成绩又多出好干部。

落实措施:旗帜鲜明树立“工作围着发展干、干部围着发展用”的选人用人导向,聚焦先行区示范县建设、乡村振兴、维护和谐稳定等重大任务,提拔重用一批抓发展、促改革、保稳定、强党建的“千里马”,大胆选用一批在急难险重任务、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作推进中敢于担当、能打硬仗的“小老虎”,注重使用一批忠于职守、埋头苦干、群众公认的“老黄牛”,真正让优秀者优先、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以高质量干部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换届后各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运行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存在问题和缺陷的班子及时调整优化。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

114.统筹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机制,深化干部交流“源泉工程”,统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使用,加强新时代老干部工作,推进专业化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

落实措施:深入实施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目标任务,聚焦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体系,组织开展政治、经济、社会、产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配合市委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双百计划”,健全年轻干部持续发现、分类培养、从严管理、动态配备全链条培养使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跨乡镇跨部门调配力度,采取挂职锻炼、交叉任职等方式,选派到改革发展稳定、乡村振兴等一线蹲苗锻炼,配合好自治区“源泉工程”实施,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多层级历练。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动态储备一批表现优秀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老干部局

115.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敢担当、勇负责、不谋私的干部撑腰鼓劲。

落实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市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探索建立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满、改正错误且表现突出干部使用会商研判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形成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不是谋私而是改革失误、工作差错的无心之过,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认真做好受处分干部教育回访、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等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励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更好担当作为。

主责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116.推进人才强县,认真落实“才聚宁夏1134行动”,搭建招才引智、成果转化平台,创建东西部人才智力合作新机制,加快培育创新型科技人才、领军型企业人才、技能型产业人才、战略型党政人才,着力抓好人才培养、引进、活力、暖心工程,加快构建“一中心、多支点”人才发展“雁阵”格局,努力打造西部人才高地。

落实措施: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以人才培养、引进、活力、暖心工程为抓手,通过人才评价、人才管理、科研转化、产才融合、产业专项支持等措施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以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卓越工程师凝聚、凤城工匠锻造、“双创”人才荟萃、乡村振兴人才助力等促进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社科文化、教育、卫生、社会治理等夯实人才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海外人才等扩容增量,打造住房保障、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主责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7.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革命精神,激发“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奋斗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实干精神。

落实措施:巩固拓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成果,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践行“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通过常态化学习思考、查摆问题、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常态长效强化干部廉政教育,做实做细“八个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每周讲廉微课堂,学深悟透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抓落实中。

主责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宣传部

118.加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严格落实自治区“八条禁令”,坚决防止歪风邪气反弹,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让新风正气在贺兰蔚然成风。

落实措施: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贯彻落实,持续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求稳不求进的不作为问题,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主责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审计局

119.保持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开展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落实措施: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持大案带小案、深挖“案中案”,形成更为有力震慑。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并向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产权交易等领域扩展。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进一步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

主责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卫健局、审计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医保局

120.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落实措施: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署要求,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适时开展专题调研、专项检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研究制定《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工作机制,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每一种形态的适用都精准规范。

主责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网信办、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统计局

121.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落实措施:按照区市纪委监委部署,推进部分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县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派驻机构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与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的“两个为主”要求,推动政治生态、办案安全、干部队伍建设专项报告落到实处。建立由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向纪委监委负责的派驻机构工作领导体制,推动落实派驻(出)机构编制职数、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研究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健全完善“室组”联动监督、重要案件“室组地”联合办理制度机制,深化一体化办案和协作区工作规则,着力破解派驻机构、基层纪委“零办案”瓶颈,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准确把握和推进政治巡察,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强化上下联动,统筹“四项监督”,落实办组分设要求,组建专职联络员队伍,进一步推动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有形有效“双覆盖”。

主责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改革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关键是把党代会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具体。各部门(单位)要自觉扛起落实党代会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政治责任,主动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深刻领会把握好党代会报告中对贺兰发展的各项要求,紧密结合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系列重大任务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按照任务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抓好落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力量、责任落实“四到位”,争取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二)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对《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六大提升行动”“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对标区市包抓机制,由分管主责单位(或第一主责单位)的县级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组织主责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工作班子,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措施,明确施工图和时间表,倒排时序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形成责任清单,抓好分工任务落实。《方案》中未明确责任的单位也要按照自治区党代会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落实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工作方案,梳理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项目,细化责任分工,全力抓好《方案》落实工作。

(三)注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落实。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根据责任安排,既分工又协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各分管县级领导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组织领导、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研究推进工作具体措施。主责单位要充分履行主要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做好细化方案、计划安排、协调联络等工作,抓好任务落实。配合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并及时向牵头单位沟通和反馈情况。要建立联系汇报会议机制,及时召开对接落实碰头会,协同推动工作落实。县级领导因工作调动或分工调整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保证任务落实的接续。各部门(单位)领导调整变化,单位工作任务分工不变。

(四)强化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方案》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建立台账,销号式管理。把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和各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督促任务落实。县级领导要定期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将定期召开汇报会听取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落实不力、无法完成目标任务等行为,加大问责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贺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主要任务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