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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兰县项目管理六项制度》的 通 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150T/2023-00031 文 号 贺党办〔2023〕26号 发布日期 2023-03-01
发布机构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县委办文件
关 键 词 项目管理;六项制度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场(街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贺兰县项目管理六项制度》已经十五届县委2023年第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贺兰县委办公室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项目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整合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制定从项目招引到项目竣工投产的11张管理清单,实现全过程动态环节转换实时跟踪管理,做到“环环相扣、闭环管理、整体智治”,真正形成项目“谋划入库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储备展望一批”的滚雪球效应。

第二条  每张清单均由牵头部门建立,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负责提供项目情况并建立本单位项目清单,“上墙公示,挂图作战”,以清单化管理来量化全年项目工作。

第三条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建立3张清单,包括:招商引资洽谈项目清单,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结合我县资源优势、产业定位等,谋划一批优质项目,并经过单位内部会议讨论通过后纳入洽谈项目清单,同时启动与意向客商的接洽活动。招商引资签约清单,将洽谈后项目选址、投资计划、用地规模、经济效益、政策需求等内容已初步成熟的项目纳入签约项目清单并提交至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商讨。招商引资落地清单,将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落地清单并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由项目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落实推进。

第四条  发改局建立4张清单,包括:促谋划项目任务清单(前期研究项目)以扎实项目前期研究为目的,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滚动填报前期研究项目计划,围绕项目前期工作每周召开工作会议,逐一分析用地、资金、环境等要素,强化项目可行性,提高项目质量。项目实行分级储备、动态调整,按季度开工时间开展调度。促开工项目任务清单(开工落地项目)以落实前期手续办理为目的,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每周上报项目前期手续审批情况。加快推进征地拆迁、“七通一平”等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对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无法按计划开工的项目,按照“同质等量”原则动态调整更新、接续滚动实施。促进度项目任务清单(续建扩投项目),以挖潜增投为目的,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要将月度计划细化到具体工程量,全面梳理每个续建项目潜在最大投资量,分解落实到施工进度、原材料采购、人员机械安排、设备购置等环节,逐项落实到位,努力扩大实物工作量,力争一季度完成年度投资的20%,二季度完成60%,三季度完成85%。促竣工项目任务清单(竣工投用项目),以投产达效为目的,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竣工,力促开工项目早建成、投产项目早见效,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打造新的增长极、形成新的动力源。

第五条自然资源局牵头建立2张清单,包括:土地要素保障清单,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提前开展用地预审,及时组织开展征地等前期工作,竭尽全力向上争取土地指标,切实保障项目用地需求。规划手续推进清单,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加快规划蓝图审核,尽快提交至专委会及规委会研究。

第六条审批服务管理局建立2张清单,包括:前期手续推进清单,按照“分期确定,分批推进”的原则,按季度推进新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精准掌握办理层级、工作进展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再根据项目成熟情况,分批按程序审核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环评等开工手续。竣工项目投产清单,打造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通道,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审批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对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或施工企业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申请验前指导服务,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窗口审核通过后,由帮(代)办员组织相关部门赴项目现场,提前指导服务,为企业如期验收做好充足准备。待项目完工后,企业向窗口申请联合验收,由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验收部门组成专班进行联合验收,各部门现场反馈竣工验收意见,实现项目竣工即可投入生产。

贺兰县项目专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以提升项目协调调度和服务保障水平,打通项目建设堵点和难点,助推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和有序施工建设为目标,制定项目专班管理制度。

第二条  设置三级项目专班,加强用地用能、征地拆迁、资金保障等协调力度。

第三条  单位项目管理专班。由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负责,按照“一项目一专班”的要求,针对每个年度内实施的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推进和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在项目前期阶段,专班负责协调开工手续办理;在项目开工建设阶段,专班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优化施工计划、加大投资、抓好质量安全;在项目竣工投产阶段,专班负责协调办理竣工投产手续,促进项目投产达效。

第四条  副县长项目管理专班。分为各政府副县长项目管理专班和常务副县长项目管理专班。各政府副县长项目管理专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对分管行业内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根据分管部门提出的调度事项,每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项目,调度解决项目推进中相关问题。涉及多部门协调解决事项,经各政府副县长调度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提交至发改局汇总后,在每周的常务副县长专题会提请调度,研究会商解决仅靠一个部门难以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项目建设以及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和群众、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焦点问题及需要政府协调、多部门多行业配合、集体研究会商解决的其他重点、难点工作。若经调度后,问题项目仍推进缓慢的,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调度。

第五条  县处级领导包抓项目专班。县处级领导包括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县处级领导及贺兰工业园区各县处级领导。发改局按照“五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制定县处级领导包抓实施方案。各县处级领导按照牵头包抓,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的专班机制,每月至少现场调度3次,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开展政策宣传、要素保障等工作。

贺兰县项目调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扎实有效做好全县项目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制定项目调度管理制度。

第二条 调度方式。项目推进调度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书面调度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调度分为周调度、月调度。

第三条 县委主要领导调度会议。由县委书记每月主持召开1次,主要调度全县主要指标运行情况、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及基建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第四条  县政府主要领导调度会议。由县长每月主持召开1次,主要调度全县主要指标运行情况、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及基建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第五条  县政府副县长调度会议。由各分管副县长每周主持召开1次,结合项目管理清单,对分管单位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基建项目进展、手续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等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政府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县长每周还需集中调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第六条 商投局调度内容。商投局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书面调度相结合的方式,每天进行调度。对照招商引资清单,及时掌握招商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工作举措,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七条 发改局调度内容。发改局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书面调度相结合的方式,每天进行调度。对照项目推进计划,通过询问有关单位、现场调度等方式及时搜集、汇总、整理、掌握每个项目的进展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项目推进意见建议等。

第八条  自然资源局调度内容。自然资源局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书面调度相结合的方式,每天进行调度。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对项目用地精准保障,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机制,对全县基建项目用地保障、规划蓝图审核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会议。

第九条  审批服务管理局调度内容。审批服务管理局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书面调度相结合的方式,每天进行调度。精准掌握每个项目手续推进堵点、阻点,确保相关项目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如期推进。

第十条  调度落实。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调度的内容需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有关部门执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建立协调推进项目问题台账,加强动态监督。

贺兰县项目通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抓好项目动态跟踪和情况通报,营造“比学赶超、奋力争先”良好氛围,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制定项目通报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通报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通报,通报对象为全县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

第三条  通报方式。县政府督查室坚持周督查、月通报的工作机制,依据项目四张清单,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项目进度,对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移交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县委督查室坚持月督查、季通报的工作机制,依据项目四张清单,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项目进度,对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移交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第四条  通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推进、专班交办事项是否落实到位及每月县处级领导包抓项目情况等,督促项目单位认真履行清单计划。如问题属立行立改范围,则不进行书面通报,现场反馈并要求整改单位按期上报整改成果。

第五条  建立项目“红黄榜”。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综合项目建设情况,每季度发布一次项目“红黄榜”。被政府督查室连续通报两次以上的项目直接认定为本季度“黄榜”项目。对完成情况排名靠前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其中,对第四季度进入“红榜”且在前三季度未进入过“黄”榜的,给予政策激励,并作为全年绩效目标考核的参考;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项目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年度内进入“黄榜”的项目责任单位进行约谈,督促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并作为项目问效管理的依据。

贺兰县项目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上项目、增投入、求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目标,制定项目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条  考核单位。由县考评中心、发改局牵头考核,考核对象为全县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其中:贺兰工业园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单独考核;其他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实行分组考核。

第三条  考核时间及内容。考核每半年一次,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推进情况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第四条  考核流程。由县发改局依据考核内容对全县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进行初步评估;考评中心根据初步评估结果、考核方案对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进行最终考核评分。

第五条  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项目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分值予以加分。考核结果经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后,县财政局将绩效考评结果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对于考核优秀单位在下年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时给予一定倾斜。考核结果排名后三位的项目责任单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第六条  选人用人。组织部门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项目一线表现优秀、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干部选拔调整时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开展不力、担当精神不强、作风不实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或处理。

贺兰县项目问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投资效益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和顺利推进,加强项目跟踪督办和问效问责工作,制定项目问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二条  督查问效单位。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对全县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力促项目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县委组织部聚焦服务项目“选兵点将”,突出实绩导向,强化跟踪了解,对项目建设成绩完成突出的个人优先提拔使用。

第三条  督查问效内容。县纪委监委依据项目四张清单,每月至少到各固定资产投资责任单位了解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一次。根据促谋划项目任务清单督查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是否开展项目谋划,进行可行性研究;根据促开工项目任务清单督查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是否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各审批要素部门是否规范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保障项目按时推进;根据促进度项目任务清单督查项目是否制定施工计划、每月时序进度是否达标、产生的实物量是否按时入库;根据促竣工项目任务清单督查各项目是否按期竣工并投产。

第四条  督查流程。县纪委监委每月根据督查情况,下发督办单督促各部门整改并不定期对整改情况“回头看”。依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每半年通报排名靠后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进行约谈提醒。

第五条  违纪行为查处。不定期对项目开展巡查,对领导干部在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违法乱纪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同时查处扰乱施工环境、贪污受贿、挪用建设资金等行为,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干部廉洁、工程优质。

第六条  容错机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担当履职出现一些偏差错误、因政策界限不明确、缺乏经验,或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法律法规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难以预见因素影响,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损失等情况的,要运用容错纠错免责机制,为干事创业者减负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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