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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平台驾驶员续(招)聘方案

索引号 640122-100/2018-6568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8-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信息
关 键 词
    2017年2月经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县级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36名公务用车平台司机2017年4月份对公开招聘驾驶员进行了三个月的试用考核合格后,于2017年8月1日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其签订了为期1年的人事劳动合同。目前合同已到期,为了保证平台司机合法权益,确保公务用车平台安全、有序运行,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平台司机续(招)聘方案制定如下:

  一、续(招)聘时间 

    具体续(招)聘时间为2018年8月下旬。本轮续聘驾驶员聘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招聘驾驶员聘用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续(招)聘原则   

    坚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考评,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年度内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末尾淘汰制进行续聘,按照公开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招聘,确保公车平台所有驾驶员综合素质良好。  

    三续(招)聘条件  

  按照2017年贺兰县县级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驾驶员招聘条件执行: 

    1、思想素质好、技术过硬、遵纪守法、作风优良;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户籍在本县,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司机岗位多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驾龄5年以上,无色盲、色弱,左右耳听力正常,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病、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5.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型及以上;  

    6.无重、特大责任行车事故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和习性,如经常酗酒、酒后驾驶等;  

    7.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有危害驾驶安全违法记录的。  

    8.在机关事业单位有2年以上开车经历的驾驶员优先录用。  

  、工资待遇 

  按照2017年贺兰县县级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招聘驾驶员工资待遇和工作实际情况核定第一类大19座以上A1驾照驾驶员,岗位工资为每月4000元,第中型客车(10座以上、19座以下A2、B1驾照)驾驶员岗位工资为每月3500元,第小型轿车7座及7座以下C1及C1以上驾照驾驶员岗位工资为每月2900元。以上类岗位工资由代发单位代扣个人缴纳五险费用,每年五险基数根据社保、医保部门调整后的比例为准,工资总额不超过4000元3500元和2900元。  

  方式 

  1、续聘驾驶员根据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车平台驾驶员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占总分的50%),驾驶员互评成绩(占总分的30%),管理人员赋分(占总分的20%)进行综合考评。依据驾驶员综合考评成绩采取优胜劣汰。 

  2、原聘用一类岗大客车司机3名,根据目前车辆情况续聘1名。 

  3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驾驶员续聘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按需安排工作岗位。  

  六、新招聘驾驶员 

  按照贺兰县车改领导小组[2018]99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三类岗驾驶员7名 

  本次驾驶员招聘方案在贺兰县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公告后,凡有意者请与2018年8月22日17:00时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和体检报告,到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名登记。根据公安、卫生、交警队、纪委对本人信息资料复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结果,由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学历、驾龄、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状况、交通违法违纪等情况,采取优先录用的方式确定人员名单。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合格者,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社局共同与其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驾驶员试用期间待遇和续聘驾驶员标准一致,实行同工同酬。 

  报名地址:贺兰县行政中心E座(职工餐厅三楼)308房间 

  报名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951—8070959          

       

                     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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