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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烈属和军属及退役军人优待工作实施办法》意见征求汇总表

索引号 11640122MB19565144/2022-0005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意见征集反馈
关 键 词 征求意见

序号反馈意见  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理由
1医保局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一款标准定的高,建议给与限额控制,限定可否考虑限定门诊大病患者不采纳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国家对一级至六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
2人社局第三章第八条建议修改为每年联合举办线上+线下退役士兵及家属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场次,积极推荐就业不采纳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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