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移民村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移民村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精准脱贫能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扶办发〔2017〕36号)文件要求,对于在县集中指定驾校进行培训的“十二五”生态移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办和培训驾校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根据相应职业补助标准,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为准,从财政专项培训费中安排补助资金。我镇对宁夏同力驾驶员培训学校上报的考取驾驶证人员信息进行了核实,现将符合机动车驾驶证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洪广镇2017年驾照补贴驾校报销名单(第四批同力驾校)
洪广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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