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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广镇2019年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122-152/2019-0096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20
发布机构 贺兰县洪广镇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划计划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秸秆利用

为全面做好洪广镇水稻及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战略,以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全镇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2019年,全镇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三、项目内容与作业要求

(一)实施内容

按照多元利用、农田为主、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突出重点、机艺融合的原则,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的利用。全镇水稻种植区域全部纳入秸秆机械灭茬深翻还田作业范围;全镇玉米(不含青贮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化捡拾打捆、粉碎深翻还田和秸秆收储加工等方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培肥改良作业,改良土壤结构,培肥地力,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2019年计划完成水稻灭茬深翻还田3.2万亩,秸秆培肥改良2.3万亩,实施秸秆捡拾打捆2781.86吨。2018年秸秆捡拾打捆未完成部分,先与中标企业签订未完成作业任务解除协议,待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作业组织后实施。水稻灭茬深翻和秸秆培肥改良地块由镇农技中心和各村对接并报镇政府讨论后确定,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实施作业。

(二)作业要求

1.机械深翻。对全部水稻及玉米、秸秆培肥改良地块,深翻深度必须达到30厘米以上。秸杆要深翻入土,地表要平整,所有参与实施农机作业机具要加装农机深翻整地远程监测设备。

2.秸秆粉碎。对秸秆培肥改良地块,必须把高茬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深翻还田,所有参与实施农机作业机具要加装远程监测设备。

3.秸杆捡拾打捆。实施秸秆捡拾打捆2781.86吨,打捆标准为30至200公斤方捆或圆捆,按照秸杆回收后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的要求,将回收的秸杆整齐堆放在防水、防火的安全地方。

为充分落实秸秆利用、禁烧工作,对于作业范围内沟渠内的杂草,中标方需无偿按总体工作量6:1采取旋耕、清理等方式处理。所有作业任务及沟渠杂草清理工作须在洪广镇限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将按违约情况办理。

四、补助标准

1.机械深翻。水稻及玉米、秸秆培肥改良地块,深翻还田作业,每亩补助40元,由中央区财政和县财政各承担50%。

2.秸秆粉碎。秸秆培肥改良地块,秸杆粉碎作业,每亩补助40元,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3.秸杆捡拾打捆。按要求打捆并堆放至洪广镇同意的存储点,每吨补助100元,由区财政和县财政各承担50%。

五、职责划分

(一)洪广镇职责

实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有资格、经验的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合作社竞标。计划招标作业单位2家,每家单位分别按照水稻灭茬深翻还田3.2万亩、秸秆培肥改良2.3万亩、秸秆捡拾打捆2781.86吨,总体工作量各一半独立实施。

1.确定竞标条件

(1)参加竞标的主体必须有8台13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6台秸秆粉碎还田机、5台方捆或圆捆打捆机,每台拖拉机需配有2名持有大型农机操作证的机手,并购买农业机械政策保险。

(2)招标过程中竞标方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2.实施农机作业的农机在安装检测设备前,需持有效的拖拉机证件到农机部门核准,作业机型核准、备案后,安派经销企业按照实际机型安装检测设备,禁止给达不到作业马力、无牌、无证和带病的车辆安装检测设备。凡未经洪广镇、县农机站、中标企业授权安装检测设备的农机具不得私自实施作业。

3.洪广镇人民政府和中标单位签定作业协议,并做好现场指导和质量检测,以达到作业数量、质量真实准确,随时查阅当前的农机作业数据并提出意见。

4.指导作业单位认真准确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表册并及时和农户、作业机手签字确认作业面积,督导作业组织做好每个作业片区的照片拍摄。

中标单位职责

1.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确定地块实施作业,不得偏离。实施作业的农机由中标单位派出并开具派工单,未经中标单位指定、没有开具派工单的其它农机不得进入作业现场作业。强行犁地在项目补助时不予认可,也不支付任何费用,一切损失由私自作业的公司和个人自行承担。对阻挠中标单位正常作业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2.严格执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方案,全面了解项目内容,作业前要对参与实施作业的农机进行维修、保养,对操作手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质量要求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中标单位须给作业农机操作手购买意外保险,农机公司在实施农机项目作业时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机手或农户伤亡,一切责任由作业单位自行承担。

3.对县农机站委托安装的远程检测设备不得随意拆卸,不得移到他车转用,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的标准实施深翻犁地、秸秆粉碎培肥改良和捡拾打捆作业。

4.作业中不按要求作业导致作业质量不合格的田块,不予补助作业费用,并按照要求无偿重复作业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若发生农户投诉作业质量问题,经核实后,取消该套农机具作业资格。

5.在实施项目作业过程中,要将秸秆培肥改良、秸秆深翻作业、秸秆打捆作业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主动配合镇村做好禁止秸杆禁烧工作,如发现有焚烧现象应及时禁止,讲明秸杆综合利用的意义,对强行焚烧秸杆的农户,不予深翻作业,并报告镇村相关负责人员。

6.中标企业在完成标的作业,认真核对数据并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可委派镇农业服务中心、纪委、土地站、和项目办组织验收,验收组对其作业的面积进行仪器测量确认并验收。验收合格无误后,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站。

六、实施程序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开后领取”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制定方案

结合洪广镇实际制定秸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合理划定作业区,明确工作责任分工。

组织作业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分配的作业任务,洪广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和收储企业,并签定作业任务协议书,明确作业区域、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作业结束后,中标公司向镇上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安排专业人员指导中标企业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记录表》,经实施对象签字,村委会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审核盖章报镇政府确认盖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站审定。

组织验收

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各类项目实施主体实施的作业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秸秆培肥改良项目验收表》。

资金兑付

依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项目资金兑付表,以考核验收的真实数据为依据,尽快给予中标企业资金兑付。

七、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洪广镇加强对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镇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站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严格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强化绩效考核

重点将目标实现、指标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记录表

      2.秸秆培肥改良项目作业记录表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

      4.秸秆培肥改良项目作业验收表

洪广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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