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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贵镇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文 号 金政发〔2018〕197号 发布日期 2018-08-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金贵镇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金贵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水稻秸秆高茬深翻还田和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综合利用及盐碱地农艺改良是自治区民生实事重点任务。为全面做好金贵镇水稻、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和加强全镇盐碱地改良力度,保护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严控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促进农民增收、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制定2018年度金贵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盐碱地农艺改良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立区战略,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实施秸秆培肥改良、绿肥种植等综合农艺措施,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推进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多元利用农用为主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水稻、玉米秸秆处理技术和利用模式,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 

  (二)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三)突出重点,机艺融合。根据金贵镇气候条件,水稻和玉米秸秆数量、综合利用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加快构建以机械化还田离田为支撑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秸秆培肥还田改良,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消除水稻、玉米秸秆“站岗”浪费和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空气污染现象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玉米水稻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2018年,金贵镇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3%以上。 

  四、实施区域和作业要求 

  (一)实施区域。全镇水稻种植区域全部纳入秸秆机械灭茬深翻还田作业范围秸秆培肥还田改良作业3.5万亩,水稻灭茬深翻作业面积4万亩玉米秸秆捡拾打捆0.2万吨,用于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 

  (二)作业要求。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秸秆培肥改良作业,必须将高茬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深翻还田,秸秆粉碎长度小于10厘米,深度必须达到30厘米以上,秸秆要翻埋入土,地表要平整;所有参与实施的农机作业机具都要加装农机深松深翻整地远程监测设备。对0.2万吨玉米秸秆进行机械化捡拾打捆,标准为50公斤至200公斤方捆或圆捆。按照秸秆回收后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的要求,将回收的秸秆整齐堆放在防水、防火等安全的地方,便于项目工作的统计和验收。 

  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解决措施 

  (一)鼓励购置秸秆还田机综合利用机械。一是支持对购置压捆、搂草、灭茬、粉碎还田等功能的机械,采取“累加补贴”方式,在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享受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机具销售价格的60%补贴;对新型、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割草机、青贮收获机械等,但未进入农机补贴目录的,可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根据机具销售价格的50%补贴。二是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生物质能的,生产有机肥的机械设备,县财政按照所购机具的售价50%补助。三是支持农机作业公司、农户购买在农机购机补贴目录中的便于收割及清除沟渠杂草的收割机械。 

  (二)鼓励清除、收割杂草。农机服务公司或农业合作社在承担项目农机作业任务时,将周围50米范围内沟渠路杂草全部清运干净的,可享受每亩50元的补贴对组织清运辖区沟渠路、湖泊、湿地等处芦苇、杂草成效显著的,给予以奖代补资金 

  (三)建设盐碱地农艺改良技术攻关示范区。金贵镇红星村三道湖中度盐碱地区域建设农艺改良技术攻关示范区1个,示范区面积1000亩以上,示范区地点固定3年,集中开展盐碱地改良培肥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示范展示集成优化盐碱地农艺改良技术模式,开展盐碱地改良信息采集与远程在线管理。农作物秸秆培肥改良、机械深翻、增施有机肥为基础,集成激光平地、冬牧70绿肥还田、土壤调理剂施用磷石膏施用等措施,因地制宜组装配套盐碱地改良、培肥、保育技术模式,集中展示盐碱地改良培肥新技术、新产品,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技术依据。鼓励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全程参与盐碱地农艺改良培肥技术集成应用和展示 

  六、职责划分 

  根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18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97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下发的《2018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做以下职责划分: 

  (一)工作职责 

  1、根据县人民政府文件和县农牧渔业局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本镇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按照2018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有资质、资格的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合作社竞标,参加竞标的农机合作组织必须有6台13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参加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竞标的农机服务组织必须有3台及以上的方捆或圆捆打捆机每台拖拉机需配有两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操作证的机手,并购买农业机械政策保险,中标的农机合作组织在金贵镇的指导下开展作业,作业机具必须安装农业机械深松深翻远程监测设备 

  2、中标企业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培肥改良项目的拖拉机必须达到130马力以上,在安装检测设备前,需持有效的拖拉机证件到农机部门核准,作业机型核准后,乡镇委派经销企业按实际机型安装检测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为达不到马力、无牌无证、带病的车辆安装检测设备,任何人不得干预中标合作组织正常作业,私自做主安装检测设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安装设备时,金贵镇须与安装检测设备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做好设备跟踪维修服务,保证系统正常运转,以达到作业质量、作业数量真实准确,并随时可查阅当前的作业统计数据。 

  3、结合全镇农业生产实际和201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整体部署,周密谋划,做到整村整社推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中标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签订作业合同,及时给作业组织安排作业地点、作业面积,指导合作组织认真准确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表册并及时与农户、作业机手签字确认作业面积,督导作业组织做好每个作业片区的照片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任务完成后,认真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上报县农机部门。 

  (二)中标农机合作组织职责 

  严格执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方案,全面了解项目各项内容,作业中要严把作业时间关口、作业质量关口,严禁将安装参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拖拉机上的监测设备拆解安装在其他拖拉机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业前要对参与作业的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操作手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作业中不按要求作业导致作业质量不合格的田块不予补助作业费用,并按农户要求进行重复作业。因不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发生农机事故的,责任由农机合作组织自行承担。 

  要严肃纪律,秸秆综合利用、玉米秸秆捡拾打捆、秸秆培肥改良相结合,主动配合乡(镇)村搞好秸秆禁烧工作,中标农机合作组织对作业片区禁烧工作负责,机手在作业中不得私自焚烧秸秆,如发现有焚烧秸秆的农户,要设法禁止,讲明秸秆综合利用的道理,对强行焚烧秸秆的农户,不得给予深翻,并及时报告所在的村社进行责任处理。 

  七、实施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实施对象。金贵镇辖区内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 

  (二)实施主体。参与项目作业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收储企业。 

  (三)补助标准。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每亩定额补助40元,由自治区财政和贺兰县各承担50%;实施0.2万吨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综合利用,每吨补贴100元,由自治区财政和贺兰县各承担50%。秸秆培肥还田改良作业,每亩定额补助40元,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八、实施程序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结合金贵镇实际制定水稻秸秆机械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捡拾打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合理划定作业区,确定技术方案和利用模式,明确工作责任分工。 

  (二)组织作业。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贺兰县人民政府下达的作业任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或收储企业,并签订作业任务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作业区域、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作业结束后,安排专业人员督导农机服务组织或收储企业填写《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记录表,经实施对象(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签字,村委会公示(7天)并审核盖章报金贵镇人民政府确认汇总后(盖章)报县农牧渔业局审定。   

  (三)组织验收。由县农牧渔业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和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补助项目验收小组,成员由县农牧局、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等多部门及专家组组成。验收结束后要填写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验收单,经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形成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作业补助项目资金兑付表》。 

  )资金兑农牧渔业局依据验收小组提供的项目验收单和补助项目资金兑付表,将补助资金兑付乡镇,乡镇根据验收结果为依据,兑付承担业任务的服务组织或收储企业补助资金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金贵镇加强对水稻玉米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委会主任参与的水稻、玉米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及时足额配套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在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实现全覆盖的前提下,水稻秸秆灭茬深翻还田补助结余资金可用于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补助,但不得调剂或挪作他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加强焚烧监管。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的通知(宁党办〔2016〕60号)分工要求,进一步增强秸秆焚烧监管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建立秸秆禁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杜绝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 

  (四)强化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管理和使用好农作物秸秆补助资金,按规定建立项目各类明细清册,作为核查依据。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资金付等工作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水稻玉米秸秆机械灭茬深翻打捆收储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以及农机服务组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金贵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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