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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56/2018-93675 文 号 贺习街办发〔2018〕262号 发布日期 2018-11-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文件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消防安全

各社区:

为切实发动街道社区企业、居民关注消防安全,普及全民消防安全如识,提高全街道今冬明春防控火灾的能力,进一步推动街道社区隐患排查和火灾防控工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今年继续将“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拓展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时间从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广泛发动。今年“119”消防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是“全民参与,防治火灾”。各社区要围绕这一主题,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出发点,加强与辖区各共建单位、企业、商户、居民群众的协调行动,共同制订活动方案,共同组织部署实施,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屏、横幅、微信群等宣传媒体,组织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物业公司员工等多种宣传力量,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努力扩大消防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的影响力,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宣传氛围。

二、明确任务,形成声势。突出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重点,坚持消防监督员每周至少半天开展消防宣传的制度,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1、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2、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疏散路线。3、提示灭火、自救器材所在位置和使用方法。)和“一懂三会” (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各社区要同步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推动辖区各企业、商户、宾馆等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指导各单位运用横幅、宣传橱窗、户外广告、手机微信、电子屏、局域网等播发消防公益广告,营造全民参与消防宣传的浓厚氛围。有条件的社区,要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参与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或开展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帮助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掀起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宣传高潮。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当前正值冬季火灾防控关键时期,各社区要将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冬防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加强宣传力量的整合调配,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确保各项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消防宣传长效工作机制。消防宣传月的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街道2018年的年度考核内容。各社区宣传月的活动方案、总结,请于11月30日报街道基层治理办公室。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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