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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岗街道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6-1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根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利保障。6月10日下午,习岗街道联合县委统战部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特邀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周晓燕副教授进行授课。街道领导干部职工、天鹅湖社区干部职工、其他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等11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会上,周教授重点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文件精神,具体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的内容、创建的重大意义、创建的目标要求以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进行了系统阐述。同时,周教授联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具体要求等内容进行了具体分析,让参训人员对民族工作和创建示范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下一步街道、各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与各项工作紧密相连,街道各办、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进一步分解创建责任,抓紧时间完善各类档案、搜集整理图片、音频影像等资料,积极争创2020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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