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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岗镇关于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12-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习岗镇 所属分类 乡/镇政府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习岗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机关、各村及良繁场: 

根据贺兰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贺党依法办发〔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习岗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推动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和谐平安贺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实施范围及培养目标。

实施范围:全镇各村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居民及退伍军人、教师、干部、个体工商户等。

培养目标:1.一般“法律明白人”,以能做到“行为依法、遇事找法”,会依法表达诉求为基本目标,且本村95%以上家庭当年无违法违纪行为;2.“法律明白人”骨干,以能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会依法调处民间纠纷矛盾为目标,且每名骨干每年至少能协助调处一起以上民间纠纷。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各村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总户数10%。

(四)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多方共育的原则。习岗镇将成立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普法办,统筹全镇资源,整合各站所、各村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坚持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推进计划,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

3.坚持统一标准,分类培育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以村为基本单元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

4.坚持统一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遴选、培养、管理、使用同步推进,并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培育,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

二、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

2.“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普通“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主要职责。

1.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

(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2. “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

(1)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

(2)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即时向司法所报告;

(3)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推进基层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解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三、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

(一)“法律明白人”的遴选程序。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群众自荐(村社指定)、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

1.群众自荐。凡符合“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群众,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法律明白人”人选。

2.组织遴选。村委会对照“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尤其要注重在村社干部、妇联干部、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3.考核上岗。对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及“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由党员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后公示,公示期满后登记造册,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法律明白人”骨干侧重培训、考核依法解决群众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造册,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二)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

充分结合生产生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1.集中辅导。各村要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或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轮训。对外出务工的“法律明白人”,可利用党员冬季轮训、“三进”活动等返乡时间集中培训,平时也可采取定期发送法治手机短信,建立“法律明白人”微信群,QQ群等灵活形式进行远程培训;“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县级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不少于8个课时,培训结束后,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登记,并报县普法办备案。

2.现场观摩。各村要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业务实训,主动联系人民法院开庭时应视情邀请“法律明白人”骨干参加旁听,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应积极邀请相关“法律明白人”骨干参与联调,通过业务实训提升“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能力。

(三)加强“法律明白人”使用管理。

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及其骨干队伍建设,积极为“法律明白人” 搭建履职尽责平台,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

1.积极搭建平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各村广泛开展“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即在每个村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在人口聚居、流动人口集中的位置设置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有条件的村(德胜、沙渠、桃林)还可建立法治长廊、法治主题广场等。

2.加强日常管理。各村要履行“法律明白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辖区内“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档案台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

3.严格考核奖惩。建立科学配套的“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坚持正向激励,鼓励在“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予以支持。对表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给予奖励,增强“法律明白人”的角色意识和荣誉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法律明白人”资源库,对表现积极、条件成熟的培养对象,及时吸收进“法律明白人”队伍;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镇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任组长、司法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镇普法办承担。

(二)严格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要承担起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体责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职责;司法、土地、计生、统计农业服务中心等有关站所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保障机制。镇党委、政府和各村要从夯实基层法治基础的战略高度,把加强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从人、财、物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给予充分保障。要将培养工程所需费用纳入普法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四)积极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广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宣传,及时总结各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广大群众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考核奖惩。镇党委、政府将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工作推进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对工作推进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 “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培训计划表 


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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