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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08/2019-00041 文 号 贺安委发〔2019〕2号 发布日期 2019-07-1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关 键 词 专项整治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四届中阿博览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自7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100天的“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角度,全面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全县各行业领域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有色冶金、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非煤矿山、水利、电力、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突出对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落实好事故盯防措施。
   1.高风险场所: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商场、集贸市场、客运站、邮政、物流集散地、餐饮娱乐场所、福利院、养老院、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体、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厂中厂”、群租房、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农村蔬菜基地,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聚居场所。
   2.高风险部位: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建设项目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高危作业以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等高温、雷电灾害部位。
   3.高风险设施:压力容器、气瓶、大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备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桥梁、管线管廊;农用机械、水上运输;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等高风险设施。
   (三)突出事故隐患专项治理。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1.非煤矿山领域:继续组织推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企业等开展专项整治。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组织对涉及硝化、氯化工艺的危化企业等开展专项整治,对自治区危化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查出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全面开展危化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风险分级,加强对危险品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和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3.交通运输领域:公安、交通、运管、文广、农业农村、教育部门要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要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对高速公路进出口、通往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要强化安全巯导。要加强对校车安全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危货车辆及各类货运车辆,渣土车等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排查。
   4.建筑施工领域:突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高危作业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对公路、水利、电力、房屋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督查检查,加强对建筑分包单位和外包作业隐患排查治理。
   5.道路施工领域:突出强化道路施工石料运输、料仓和钢筋大棚搭建和拆除等高危作业安全管控,交通部门要协调区市主管部门加强对省级道路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施工分包单位和外包作业隐患排查治理。
   6.工贸领域:组织对钢铁煤气、粉尘涉爆企业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严防夏季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事故高发态势。
   7.民爆领域:组织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等开展专项整治。
   8.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和聚居场所):对大型活动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高风险场所,特别是承担重大活动任务的场所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限期整改,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
   9.燃气液化气领域。住建部门要加强燃气企业安全检查,督促凯添公司加强“煤改气”项目全覆盖排查,排查燃气使用单位燃气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各乡镇场、住建、市场监管、运管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液化气充装、使用、运输环节安全监管,严查重处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组织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19年7月1日至10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暗访核查、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前)   
   1.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县安委办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7月5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9日)
   1.全面开展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单位要全面梳理、认真汇总2018年度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制定明查暗访工作计划,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原则上每月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包括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9月下旬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
   1.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2019年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百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10月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四届中阿博览会也将于9月份在自治区召开,加之三季度是生产建设的黄金时期,也是节假日较为集中的时期,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群众外出休闲旅游增多,各种大型活动全面展开。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落实落细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并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底数不清、责任不明、防控缺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 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隐患当事故去处置,把风险当隐患去管控。切实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
   (三)突出重点,强化执法。要加大对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地区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减少督查检查为由限制执法、放松执法,既要避免大呼隆、一阵风,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要强化约谈问责,适时对问题多发、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单位进行约谈问责。
   (四)深入排查,摸清底数。要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所属主体责任单位底数。属重大风险隐患的,相关治理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属地主管部门。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把本行业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清单。
   附件:百日专项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晨晨 0951-8081045、邮箱:anquanshch3910317@163.com   


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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