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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进一步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08/2019-00060 文 号 贺安委办发〔2019〕78号 发布日期 2019-11-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标准化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应急厅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9〕7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评审流程评审单位管理规范工作指南等8项方案制度的通知》(宁应急〔2019〕1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贺兰县委 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有效降低转型升级积聚的安全风险,化解企业安全责任不实、投入不足、基础不牢、管理不严等突出矛盾,提升抵御事故风险能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用三年时间全面提高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力争到2021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上金属冶炼、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到2022年,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30%以上的金属冶炼、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建立形成安全标准化常态落实、持续推进工作机制。

(一)2019年。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出台等工作,完成工矿商贸行业各领域安排部署和重点企业创建启动,推动已达标工矿商贸企业自评整改和抽查验证。年内启动创建工作的企业要达到全县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企业总数的50%左右。

(二)2020年。组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严格把关,高效服务,积极推进,力争年内全县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企业三级创建率达到50%,二级创建率达到预定目标的50%。

(三)2021年。继续组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评审工作,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年底前,全县工矿商贸各领域安全标准化二级、三级达标率达到预期目标。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制定的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评分标准和评审规范,建立健全创建和评审管理等工作制度机制,制定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确定年度拟创建达标一级、二级、三级企业名单,落实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制定出台的支持企业创建的激励政策措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确定。

规模以上的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银川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规模以下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中旬前完成。

(二)部署启动创建工程。召开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动员会,对各相关企业和评审单位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等,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

落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三)认真组织宣贯培训。按照自治区调整完善的评分办法、工作机制、创建流程、评审程序、管理要求等,面向企业、评审机构和监管部门,分级分批开展宣贯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要求掌握到位,为高效推进工程实施奠定基础。完成评审单位资格确认工作。

牵头单位: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四)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过去已获安全标准化称号企业,组织开展对标对表新要求的自查整改和抽查验证工作,提升标准化运行管理水平。标准化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自查整改完成后,按照新创建流程申请认定,认定通过的予以公告,有效期按本次认定时间计算,并兑现激励政策。已过有效期的按新创建对待。未开展自查整改的企业,申请分别由自治区和银川市应急部门组织开展抽查验证,达不到新要求下相应等级的企业,除承诺启动自查整改的外,公告撤销称号,通报有关部门取消已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完成。

(五)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对本县创建工程推进情况和评审单位的评审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牵头单位: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适时启动中期推进。及时总结创建工程实施经验成效,结合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总结问题,推动创建工程有力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完成。

(七)组织实施“回头看”。对工程实施以来创建企业的标准化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在县应急管理局年度执法检查中抽查验证不少于30%,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标准化标准在各类创建企业中得到全面有效的运行。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八)全面部署总结提升。召开安全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总结提升会议,对三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常态化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作出部署。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压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措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经费,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各阶段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工矿商贸领域各企业要将安全标准化创建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全员创建和动态循环,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实现安全发展。

(二)严格执法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创建的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规定、流程程序和管理要求,严肃公正,严格规范,高效廉洁,确保工作质量和企业创建运行质量。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未达标和达标等级低的企业加大执法频次,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标准化条件的企业申请区市予以降级或撤销称号,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标准化最低标准、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或事故多发频发企业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要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包办企业创建、评审走过场、咨询与评审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标准化达标与实际运行管理两张皮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引入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加强宣传激励。落实现行各类鼓励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的政策措施,与促进产业机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简化许可审批等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激发企业的创建热情。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大造声势,营造氛围。积极选树培植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企业,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我县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整体提升。

请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军民融合产业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行业领域创建标准化企业名单(附件1、2、3)报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徐伯韬

联系电话:0951-8081047

邮    箱:anquanshch3910317@163.com

附件:行业领域创建标准化企业名单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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