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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122-108/2019-00072 文 号 贺安委办发〔2019〕77号 发布日期 2019-11-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标准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全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以下简称“创建工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深化全县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运行、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安全标准化夯实企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及阶段任务

从2019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高全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经营)、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民用爆炸物品、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90%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并建立形成常态化持续推进工作机制。

(一)2019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评定标准修订、工作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出台等工作,完成各行业领域安排部署和重点企业创建启动,完成现行标准下达标企业的整改提升和抽查验证。年内启动达标创建工作的企业要达到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的60%。

(二)2020年。全力做好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认定、管理工作,严格把关,高效服务,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推进,力争年内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达到80%。

(一)2021年。继续抓好评审、认定、管理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年底前,各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不低于85%,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整体达标率不低于90%。

三、主要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评审管理工作机制,拟确定评审单位和政府采购,报请政府出台支持政策。(时限:2019年11月底)

(二)部署启动创建工程。各行业领域全面部署启动创建工程,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召开动员会、积极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启动并扎实推进。(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认真组织宣贯培训。各有关部门分级组织开展新修订评定标准宣贯培训,提升企业对标准化作用和建设方法的认识,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标准化建设法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自主创建能力,促进企业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时限:2020年3月底)

(四)推动达标企业提升。2019年以前达标且在有效期内的标准化企业,结合新修订的评定标准全面开展自评整改工作,提升完善标准化运行管理水平。对整改和运行情况的抽查验证要作为本年度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行政执法计划。经抽查验证达不到相应等级评定标准的企业,函告区、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时限:企业自评整改2020年3月底,抽查验证2020年6月底)

(五)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对创建工程推进情况和各评审单位的评审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时限:2020年6月底)

(六)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将创建工程推进和企业达标率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工作落实。(时限:每年年底前)

(七)适时组织中期推进。及时总结创建工程实施成效,结合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召开全县现场会,交流经验,总结问题,推动创建工程有力有序推进。(时限:2020年8月底)

(八)扎实开展“回头看”。对创建工程实施以来达标企业的标准化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在执法检查中抽查验证不少于20%,对不符合运行管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标准得到全面有效运行。(时限:2021年11月底)

(九)全面进行总结提升。召开全县创建工程总结提升会议,对三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常态化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作出部署。(时限:2021年11月底)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以下分工组织实施创建工程:

(一)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达标创建工作;

(二)发改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地方电力行业、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及园区以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标创建工作,并协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达标创建工作;

(三)住建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建筑施工、供水、供热、供气等行业领域达标创建工作;

(四)交通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及船舶等水上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达标创建工作;

(五)水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施工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六)文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文化旅游、文化市场等行业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七)其他有关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分别按照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推动本行业领域或本系统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创建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本行业领域开展创建工程的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机构、职责、人员和经费,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实效,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县安委办每年将对企业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进创建工程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和绩效考核当中。

(二)加强主体责任,其实提高创建实效。各企业要将安全标准化创建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对照评定标准各级各类要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全员创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四个标准化”,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实现安全发展。要按照标准化动态循环管理的要求,在保持标准体系有效运行的同时,注重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巩固提升、逐步升级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县企业树立标杆。

(三)加强部门配合,合理推进创建工程。发改局要积极督促指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促进企业工艺设备和作业标准化。总工会、共青团要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技能比赛、师徒帮教、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安全管理和人员操作行为标准化。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创建工程顺利实施。应急管理局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紧密结合,把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管理作为检查重点,推动行业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绩效,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创建管理,大力规范评审程序。应急管理局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是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包办企业创建、评审走过场、咨询与评审“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标准化达标与实际运行管理“两张皮”问题。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引进到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来,积极发挥他们的专业技术优势。

(五)加强执法检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应急管理局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本行业领域企业达标情况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加强对未达标和达标等级低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及时将新增行业企业纳入达标创建范围,督促已达标企业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标准条件的企业严格予以降级或撤销。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标准化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事故多发频发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督促其改造提升,升级达标。

(六)加强政策激励,激发企业创建热情。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制定出台的支持企业创建的十项激励政策措施,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落后产能淘汰、简化许可审批等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激发企业的标准化创建热情。进一步加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支持力度,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社会信用、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在项目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和评先评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资格荣誉评定方面优先支持或推荐达标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或推荐达标企业申报自治区质量奖、宁夏名牌产品等荣誉资格。

(七)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应急管理局、宣传部、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栏,大造声势,营造氛围。要逐级组织、分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加强对管理部门审核人员、评审单位评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内审员的培训,组织培训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企业,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

请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及拟创建标准化企业名单,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程进展情况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马继超

联系电话:8081047

邮箱:anquanshch3910317@163.com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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