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办:
为切实做好我县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根据各乡镇临时救助工作实际和资金结余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2018年第三季度临时救助款70万元。各乡镇场、街道办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坚持救急救难、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公开公正、制度衔接和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家庭自救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发放救助款时,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确保救助款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附:2018年第三季度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
贺兰县民政局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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