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城管局依法拆除涉水违建 将河长制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8-05-2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4月24日,县长、副总河长赵波在对银新干沟、第四排水沟进行巡查时发现沟道周围存在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县城管局对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在近期内集中力量对第四排水沟(原红旗沟)109国道以西段两侧违章建筑物及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

  5月22日,城管局出动执法人员8名,动用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多辆对第四排水沟(原红旗沟)两侧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在此之前,执法人员主动联系违建当事人,告知其未经审批私自搭建房屋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及时将屋内物品进行转移。整个拆除过程安全有序,共依法拆除砖混结构房屋7间、旱厕2个,清运垃圾杂物15辆次,沟道两侧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下一步,城管局将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抓手,加大巡查力度,对辖区内河道、沟渠周边乱倒垃圾、废水乱排及涉水违建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发现一处,治理一处,为建设水青岸绿、安全宜人的县城生态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