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总结

城管局2018年市政路灯亮化及园林绿化工作汇报

索引号 640122-157/2018-7762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0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城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市政路灯亮化、园林绿化管护,构建绿色生态与健康文明的城市环境,2018年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城市道路照明互联网+多色温防雾霾LED全智能路灯及“智慧城市”智能路灯管理系统节能改造 

  2017年我局积极与重庆绿色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对接,通过了解得知,该公司提出的城市道路照明互联网+多色温防雾霾LED全智能路灯及“智慧城市”智能路灯管理系统节能改造方案符合我县实际,切实可行,我局于17年12月份与该公司签订改造协议,对贺兰县城区银河路、109国道、园艺路等100多条道路路灯光源进行改造,其中将虹桥路、富兴街作为改造试点,待验收合格后继续对全县剩余路段高压钠灯进行改造。该项目已于1月初开始施工,目前虹桥路清园路至德胜路段已初步完成改造,改造路灯385盏,剩余部分将于3月中旬开始安装改造,7月底前完成剩余路段路灯改造。项目完成后,我县路灯照明系统将完成全面升级,具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1)经济效益。该项目由重庆绿色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全额改造费用(5187万元),在20年内将节约的电费作为企业投资成本回报,我县财政无需另行出资建设。(2)生态效益。通过LED绿色照明改造,彻底杜绝了汞污染,实现了节能环保的目标(改造后每年可节约575.14万度电,20年内可节约11502万度电,相当于少排放114700吨二氧化碳、3450吨二氧化碳、3450吨二氧化硫和1725吨氮氧化合物)。(3)安全效益。我县原路灯光源高压钠灯存在频闪和眩光等缺点,通过该项目的改造,不但路灯灯光清晰度得到显著提高,解决了人眼容易产生视觉疲劳的问题,而且实现了对路灯的远程智能管理和控制,可在春秋季节提供暖白光照明,夏季提供白光照明,实现黄光照明智能调色、调光,一灯多用的功能,为广大居民的安全出行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园林绿化养护分片承包工作 

    县城建成区绿地总面积约518万平方米,其中:公园4处,总面积约147万平方米;广场8处,总面积36.6万平方米;带状公园4处,总面积28.6万平方米,林带2处,总面积11.6万平方米;街头节点46处,总面积11.3万平方米;主干道路绿化带60处,总面积227.7万平方米。为确保继续擦亮“全国园林绿化县城”的牌子,使全县居民共享绿色县城成果,星光公园、兰山公园、迎宾公园、县城街头绿地等小游园由我局绿化所进行自行管护管护面积约51万平方米。其余部分分为18个片区,分别进行绿化养护承包。目前5个片区已签订承包合同养护管理面积121.7万平方米,养护费用166.6,剩余13个片区341万平方米计划于3月初逐步进行对外承包养护。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县林业局做好县城绿地缺株、断带补植工作,加大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工作力度,巩固绿化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为打好“生态靓县”战役作出应有的贡献。 
  
 
贺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