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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导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贺兰

索引号 640122-157/2019-0009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7-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文明养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在家中养起了宠物犬。养犬在给热爱小动物的人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可能会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针对养犬数量急剧增多、养犬扰民、无证养犬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良现象,7月18日起,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劝导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执法人员通过徒步巡查的方式,在溜犬高峰期(晚7:00至9:30)对唐徕渠沿岸进行巡查,倡导文明养犬,呼吁养狗居民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出门时用束犬链牵领,为犬携带嘴套和清洁用品,及时清理犬排泄物。截至目前,共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40余起,抓捕流浪狗5只,对1起遛狗不牵狗绳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通过开展本次宣传劝导活动,不仅使县城养犬居民认识到了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重要性,同时也增强了养犬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对维护洁净的生活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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