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共下达贺兰县三批置换债券资金共计25143.13万元,要求全部用于偿还2014年全区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县人民政府依据《财政部地方债务性债务管理系统》锁定的应偿还债务本金,结合各部门对债务再核实及偿债需求申请情况,制定了2017年置换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计划,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具体项目如下:
一、自治区调剂贺兰县使用的置换一般债务资金3419.13万元使用计划
1、偿还水务局水利建设债务1000万元;
2、偿还立岗镇兰光中心村建设债务1000万元;
3、偿还教育局教育建设债务599.7万元;
4、偿还住建局市政建设债务819.43万元。
二、2017年第一批置换债券资金13800万元使用计划
1、偿还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1432.7万元。
2、偿还教育局校舍建设债务63.35万元。
3、偿还环保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债务61.11万元。
4、偿还住建局市政建设及中心村农宅建设等债务2815.9万元。
5、偿还街道办绿化苗木等债务37万元。
6、偿还水务局水利工程、农村人畜饮水等建设债务1131.56万元。
7、偿还交通局乡村道路及干线公路建设债务3380.8万元。
8、偿还立岗镇兰光中心村建设债务1792.88万元。
9、偿还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3084.7万元。
三、2017年第二批置换债券资金7924万元使用计划
1、偿还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566.4万元。
2、偿还教育局校舍建设债务1223.46万元。
3、偿还林业局绿化工程债务210.24万元。
4、偿还住建局市政建设及中心村农宅建设等债务1809.46万元。
5、偿还水务局水利工程、农村人畜饮水等建设债务2566.76万元。
6、偿还交通局乡村道路及干线公路建设债务798.56万元。
7、偿还立岗镇兰光中心村建设债务34.75万元。
8、偿还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245.48万元。
9、偿还银川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等债务468.89万元。
以上三批债券资金使用和还本付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债券资金的拨付使用由债权人、债务人、县财政、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协议,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及相关责任,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银行账户。债券资金的还本付息根据转贷期限和利率,按时向自治区财政厅还款。
贺兰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