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精准性,顺利实施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文件精神,现对我县已到达的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以及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7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7月14日18:00前将相关佐证材料交至贺兰县财政局农业农村事务管理股(财政局202室)
联系电话:0951-8060877
附件: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3.贺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报告
4.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可执行指标情况表
贺兰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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