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摸清各单位非税收入征缴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现就做好我县非税收入管理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6年--2017年,收费单位财政票据使用情况、非税收入“收缴分离”管理情况、有无减征免征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有关单位检查。
二、检查单位
我局将聘请银河会计师事务所对环保局、水务局、公路段、银川生物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原暖泉工业区)、德胜园区、融晟投资运营公司、习岗镇、立岗镇、常信乡、金贵镇、洪广镇、城建局、国土局、宁夏蓝星水务有限公司、银川中铁水务集团贺兰供水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剩余非税收入相关单位由我局抽调人员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工作从2017 年 10月10日开始到2017年11月30日结束。
四、有关要求
为保证工作质量,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配合此次检查,对以各种不正当理由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贺兰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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