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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

索引号 640122-117/2020-00005 文 号 贺财发〔2019〕270号 发布日期 2020-01-15
发布机构 贺兰县财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绩效管理

各相关单位: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以构建部门整体全闭环绩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支出结果为导向,有利于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按照《贺兰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贺党发〔2019〕23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对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2020年预算安排主要依据,报告如下:

一、评价重点环节

部门主要绩效目标、绩效开展情况、预算完成率、重点工作履职效益、评价结果及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信息情况作出尽可能量化说明,让社会公众从中能详细了解具体部门支出的使用去向和绩效情况。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贺兰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各部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旨在提高各预算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为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和参考依据。

二、评价对象

贺兰县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对象包括贺兰县65个一级预算部门,其中包括党群部门21个、政府直属部门36个以及乡、镇、场、街道办事处8个,具体情况如表1.1所示。

三、评价内容

结合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等文件要求,本次综合评价工作所运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18个评价指标,围绕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产出、部门效益四个指标,涵盖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年度计划、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组织管理、部门重点工作、效益指标、部门能力建设、群众满意度等九个方面。

四、指标体系设置

一级指标—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产出、部门效益;

二级指标—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年度计划、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组织管理、部门重点工作、效益指标、部门能力建设、群众满意度;

三级指标—部门绩效目标的科学性、指标填报的规范性、工作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部门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0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开展情况、部门内部管理情况、部门重点工作完成率、重点工作完成及时性、部门年度目标实现情况、社会效益(经济或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以及公众满意程度。

五、评价分析及结果

(一)评价分析

1.部门决策部门决策内容的评价包括对绩效目标和部门年度计划两个方面内容的评价与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评价与分析。绩效目标管理分析主要是指对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指标填报的规范性两个指标内容的分析。结合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88号)等政策文件要求,财政部门在批复年初部门预算或调整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预算部门应在编报年度预算时积极填写绩效目标相应内容,财政部门予以审核批复,2019年度贺兰县各预算单位均未填报绩效目标相关内容,财政部门也未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批复,未形成绩效目标申报表成果文件,后续年度应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开展。

(2)部门年度计划评价与分析。部门年度计划分析主要是指工作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各预算部门提交的《2019年度工作计划和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资料分析,政协办、文联、档案局、就业局4个预算单位工作计划完善,内容全面,且与部门工作职责紧密结合,其他预算部门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重总结、轻计划”的情况,工作计划相关内容较为笼统,年度目标较为宏观,重点工作及主要目标未明确,量化内容较少,不利于对部门年度工作完成和年度目标的实现进行考核和监督。

2.部门管理部门管理内容的评价包括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以及组织管理三个方面内容的评价与分析。

(1)预算管理评价与分析。预算管理包括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等内容,通过对各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部门自评报告相关内容的分析,截止评价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或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预算单位统计如表(附件)所示:

附件表中所示的预算单位需进一步加快预算进度,其他预算部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均较好;本次评价涉及的65个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良好。信息公开方面,常信乡仅公开2018年度决算信息,对2019年度预算情况尚未公开;其余64个预算单位均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专栏对2019年度预算情况及2018年度决算信息进行公开,整体情况较好。
   (2)绩效管理评价与分析。绩效管理评价与分析包括部门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和2020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开展情况两方面的内容。

部门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结合贺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20年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和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贺财发〔2019〕191号)及各预算部门自评报告进行分析,各预算单位均能按照贺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20年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和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贺财发〔2019〕191号)文件中自评报告模板编写的要求对2019年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进行阐述和分析,自评报告格式符合文件规定;档案局、工商联、残联、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等4个单位的自评报告中,年预算安排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数据不够完整、明晰,部门自评工作的完整性及严谨性有待加强,其他预算部门自评报告均数据清晰,内容合理,不存在上述问题。

2020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对《贺兰县2020年度预算部门绩效目标填报、审核报告》及各预算部门填报的2020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宣传部、党校、科协、妇联、团委、审计局、审批服务局、金山自保局及金贵镇等9个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工作完成较好,以上单位绩效目标填报内容完善、全面,条理清晰,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质量评级结果为“优”,县委办、人大办等53个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质量评级结果为“良”;教育局、文广局以及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均未将修改完善后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财政部门进行二轮审核,且未报送盖章签字纸质版绩效目标申报表成果文件至财政局绩效评价股,其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质量评级结果均为“不合格”,具体各预算单位2020年度绩效目标填报工作质量评级结果见附件四。

(3)组织管理评价与分析。组织管理内容的评价与分析主要是指部门内部管理情况,包括部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各预算部门自评报告进行分析,①财务管理方面:各预算部门严格审批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批复,建章立制,科学理财,合理理财。严格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领导审批权限,落实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及“三公”经费,确保部门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②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各预算部门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为把各项目管好、服务好,确保项目质量的同时,尽可能实现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凡是经党委会议确定的项目,达到50万元预算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聘请专业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有力的保证了项目工程质量,并确保了项目进度和建设成效;③资产管理方面:各预算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及资产盘点,对于达到使用年限、损毁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资产根据财政局要求流程进行下账处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

综上所述,贺兰县65个一级预算部门内部管理工作良好,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稳步完善,部门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明显的提升和改善。

3.部门产出部门产出内容的分析与评价主要是指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过部门重点工作完成率、完成及时性以及部门年度目标实现情况三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价。根据各预算部门的“三定”方案、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自评报告及总结性资料分析,贺兰县65个一级预算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重点项目及工作均按照计划的序时进度推进,部门年度目标实现程度均达70%以上,预计年底之前全部实现部门设定的目标。

4.部门效益部门效益内容的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效益指标、部门能力建设、群众满意度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公众满意程度等指标进行分析。

根据各预算部门的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自评报告等资料分析,①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政府办、组织部、公安局、妇联、残联、教育局、体育运动中心、综合执法局、住建局、科技局、就业局、人社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及各乡、镇、场等单位为代表的预算单位工作中,在保障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教育文体事业、科技创新发展、交通事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社会保障及就业、卫生健康、扶贫支农、乡村振兴以及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工作突出,效益良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②发改局、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工商联、市场监督局、工业园区、商务局、供销社等在保障全县市场运行稳定、促进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招商引资、特色产品宣传与销售等方面效益显著,经济效益明显,进一步促进了全县社会与经济全面发展;③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金山自保局、水务局等单位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造林绿化、国土规划、森林抚育和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洪防灾等方面的工作颇见成效,有利于全县巩固社会经济与生态建设同步向前的发展体系;④贺兰县65个一级预算部门相关工作完成后的配套政策、人员和管理措施可以满足项目可持续发展,对部门能力建设及自身业务能力提升有重要意义;⑤各预算单位均未对公众满意程度相关数据及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没有相关资料支持,本指标内容暂不作具体评价。

(二)评价结果

1.评价等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贺兰县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本项目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实行百分制,综合得分S≥85分为优秀,75分≤S<85分为良好,60分≤S<75分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评价结果结合各预算单位提供的评价资料及自评报告进行分析,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设定的评分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汇总,得到各预算部门2019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评价评分结果,具体部门绩效指标评分及评级结果如表2所示。

通过对贺兰县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指标评分结果表进行统计分析及排名,贺兰县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如下表3.1-3.3(见附件)所示。

3.结果分析通过对贺兰县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指标评分结果表和排名表(表3.1-3.3)(见附件)进行分析,评级为“优秀”的预算部门共计14个,评级为“良好”的预算部门为51个,整体优秀率为21.54%。21个党群部门2019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结果优秀率为23.81%,36个政府直属部门2019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结果优秀率为22.20%,8个乡镇场及街道办事处优秀率为12.50%。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的主要扣分点集中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部门绩效自评开展情况以及2020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扣分较多的预算单位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并按照序时进度和实际情况执行基本预算和项

六、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较为笼统,年度目标设定较为宏观,量化内容较少。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部门推进所在年度工作的基础,是年度部门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的核心材料之一。通过对各预算部门提交的2019年度工作计划和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分析,贺兰县大部分预算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内容均在“半年工作总结暨半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暨下一年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由于“半年工作总结暨半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暨下一年工作计划”等材料具有“重总结、轻计划”的特点,导致各预算单位编写的汇报材料中,总结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工作计划相关内容较为笼统、简化,年度目标较为宏观,量化内容较少,不利于对年度工作完成和年度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也不利于年度部门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

2.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认知度有待提高。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及贺兰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贺党发〔2019〕23号)等政策文件的发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作为各级部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预算工作的重点。由于贺兰县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较为薄弱,预算部门对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等工作的重要性理解程度重视度不够,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跟踪相对弱化,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职人员匮乏,当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升。通过对贺兰县2020年度绩效目标填报情况的摸排了解,现阶段绩效目标填报工作主要由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负责完成,但财务人员的权力范围有限,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存在偏差,部门缺乏相关预算绩效责任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参与程度不够,且当前各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不能满足部门实际需求。在2020年度绩效目标填报的过程中出现了年度绩效目标填报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完整、指标名称设置不够简洁、指标分类错误、指标和指标值性质不统一以及指标在同一张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重复填写、使用等问题,导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落实质量有待继续提升。

4.部门尚未形成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常态机制,经验积累缺失。结合《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的通知》(贺财发〔2019〕205 号)、《关于下达2019年工业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的通知》(贺财发〔2019〕206号)文件,贺兰县科技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其牵头实施的2019年农业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和工业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决策实施的重要依据。除科技局外其他预算部门2019年度均未对部门实施的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经验匮乏,未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不利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全县的全面落实。

5.群众满意程度资料缺失,相关数据统计及调研工作未开展。预算部门除保证政府机构及自身部门正常运行外,几乎所有工作的落脚点都是“为人民服务”,故群众满意程度就是衡量部门工作质量、效果的重要指标,贺兰县各预算单位均未对公众满意程度相关数据及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数据统计及调研工作暂未开展,不利于对各预算部门进行纵向比较及对存在的问题地及时发现。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1.按整年度拟定部门工作计划,年度目标详细具体,内容量化细化。在部门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需对所评价年度的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对比分析,以判断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及重点项目情况,总结部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贺兰县各预算单位按照整年度编写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资料,并客观合理的进行拟定安排,确保年度目标详细具体,内容量化细化,避免“轻计划、重总结”的情况发生,其他部门可以向政协办、文联、档案局、就业局等年度工作计划编写较好的单位学习和借鉴。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文件及内容的学习,提高认知度和重视程度。由于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基础薄弱,认知度较低,仍需要继续学习与提高。加强对预算绩效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各预算单位定期自行组织部门内部人员对绩效相关政策文件、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及绩效评价管理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增强相关人员预算绩效意识,提高整体绩效认知度和重视度,早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3.安排专人主要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股室予以积极配合。建议各预算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设置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领导,涉及到相关业务股室的项目的绩效目标的填报、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均应积极督促业务股室人员和项目实施负责人参与,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规范程度,从而全面改善贺兰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绩效工作落实度不足等问题。

4.部门自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积累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建议各预算部门自行组织对部门实施的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可借鉴财政局和科技局开展的经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人及时参与到评价工作中,积累评价工作开展的经验,为部门今后年度绩效目标的填报与审核、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5.重视群众满意度统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建议各预算部门重视群众满意度数据的统计与调研工作,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程度调查与走访工作,例如住建局、医疗保障局、教育局、人社局等单位,需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及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部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并予以解决。

6.优先选取工作突出、资料完善的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工作,形成“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评价模式。贺兰县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全面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工作的时机尚不成熟、条件暂不充分,建议贺兰县财政部门优选选择工作突出、效益明显、资料完善的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利用三到五年时间,结合“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评价模式,逐步向全面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发展。

附件:贺兰县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指标评分结果表

贺兰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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