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23日至2020年2月2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033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智慧洗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 |
宁夏臻山汇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宁夏睿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内,建筑面积7333.5m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利用厂区内原有一座车间建设洗消车间一座,购置隔离式洗脱两用水洗机(洗衣龙)、单双通道后整理熨烫线等全自动洗涤生产设备;新建综合办公楼一栋;新建设备用房一座,内设一台6T燃气锅炉及配套;新建污水处理设备间一座,下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套。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333.5万元,占总投资的8.34%。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2、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设专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本燃气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设备间顶部12m高的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恶臭排放下风向H2S和NH3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1小时浓度均值。4、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锅炉排水、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洗涤废水与锅炉排水排入本项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的净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要求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器反冲洗废水及超滤浓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5、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隔离式洗脱两用水洗机、烘干机、四工位双通道展开式送布机、全800六辊双面高速熨平机、双通道双堆码折叠机及污水处理设备等,产噪设备源强为70dB(A)~95dB(A)。通过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封闭及室内布置;禁止夜间进行运输活动,防止运输及装卸噪声扰民等措施,可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洗涤用品包装废弃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其中包装袋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包装桶由厂家回收或外售给废品收购公司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备间污泥经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含水率小于60%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由厂家回收再生,不在厂区暂存。 |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