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关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0月19日我园区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1-806033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大厅)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新建2×10t天然气锅炉项目(一期1台10t天然气锅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管环评函〔2020〕038号

20201019

附件:1.《关于新建2×10t天然气锅炉项目(一期1台10t天然气锅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