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1年7月1日我园区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14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全本链接 |
1 | 宁夏恒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盐酸二甲双胍(含80亿片剂)项目 |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 宁夏恒康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7月1日 | 附件 |
联系电话:0951-8862301(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局)
附件:《宁夏恒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盐酸二甲双胍(含80亿片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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