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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发改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4-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贺兰县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我县争创法治安县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明晰权责阳光执法。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机构调整情况、法律法规“废改立释”以及简政放权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清单,依法行使权力和责任,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2.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严项目备案,按照区、市下放权限,严格落实《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缩小核准范围,提高核准效率。除核准目录中明确要求核准的及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限制、淘汰类项目外,符合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管理。同时,推进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模式,通过互联网+政务模式,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把过去业主“跑项目”变为让数据跑路,缩减办理时限。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围绕当前经济条件下我县企业所面临的新问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发展目标、生产经营任务和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阳光高效的政务环境、便捷优质的服务环境、活跃规范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守信践诺的诚信环境、功能完善的要素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增强我县发展动力。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目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投入到线索举报中,形成“全民参与扫黑”的大格局中。经常性深入管辖企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发现在企业、村、社区有黑恶势力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在提交常务会和有关会议前提交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审必备、有错必纠。二是完善的拟稿、审查、发布、备案等程序和制度,严格按程序制定文件,严把质量关,提高文件的起草质量。对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清理等。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文件在起草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惠民政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可以公开的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不可以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告知群众并说明相关理由。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及工作能力,重点加大对《价格法》《粮食流通法》《行政处罚法》等多项涉及日常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力度。同时通过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竞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健全学法用法制度

制定干部理论学法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题材、学习笔记,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法心得。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身作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学习,做好法律知识的有效宣讲。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七)强化社会诚信建设

研究制定《贺兰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形成政府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落实“双公示”制度,为打造“诚信政府”提供有力平台。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问题

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力度,尤其是加快速度推进美洁公司破产进度,按照破产程序依法解决美洁公司职工的医保、社保、工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问题,避免发生大规模越级上访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署,全力推进。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各办、中心要将各自业务领域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服务作用,围绕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提升发改领域法治工作影响力。

(三)强化考核,抓好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中,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杜绝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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