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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粮食收购企业:

2022年秋粮即将全面上市,收购工作陆续展开,为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全力抓好秋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秋粮是全年粮食收购的重中之重,做好秋粮收购工作,事关全年保供稳市成效,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全局。各收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秋粮收购作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强化责任,积极作为,切实做好组织安排、把握收购节奏,提前制定收购措施和应急预案,不让疫情影响秋收,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为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践行宗旨意识,精心组织落实

在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和粮食市场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今年秋粮收购不可预见性因素增多,各粮食收购企业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充足准备。

(一)做好收购要素准备工作。一是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分析研判,随时掌握售粮农民意愿。二是及时做好腾仓并容、空仓消毒杀虫、收购设备器材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各类器材设备充分发挥作用,保证良好的储粮性能。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查找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好防汛、防火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售粮农民和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

(二)强化引导市场收购举措。一是全力抓好市场化收购。进一步强化市场观念,做好收购资金和运输运力保障,严格按照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要求开展收购工作。二是开展合作经营。各重点龙头企业要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三是发挥好轮换收购的引领带动作用。储备企业要自觉服从于粮食安全大局,在粮源调度、质量把控、价格衔接等方面做好协同配合,新粮上市后适时适价入市收购,合理布点、力量下沉,掌握第一手粮源,发挥好储备吞吐调节的积极作用。四是各产后服务中心要积极发挥作用,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业务,切实解决粮食晾晒难、储存难、保质难、销售难等实际问题。

(三)创新优化收购服务方式。一是对新型经营主体、粮食经纪人等创新收购方式,可通过预约收购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有条件的可开展预约检验。出售自产粮食的小农户可随到随收,也可提前预约,尽量减少排队时间。二是引导农民错峰、有序售粮,必要时候坚持早开门晚收秤,缓解收购压力并主动延长工作时间,减少人员车辆排队,让农民卖“明白粮”“舒心粮”。三是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当前疫情多点散发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做好必要防护,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收购工作影响,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四是各收购企业要做到标准上墙、价格上榜、样品上台、检化验设备持证上岗,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严防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我局将不定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执法力度,对标“五要五不准”要求,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打白条”、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虚假收购、“转圈粮”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四、强化监测预警,提高数据质量。

自10月1日起,各收购主体要在每周一及时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报收购进度,务必确保统计数据高质高效。我局将严格粮食统计数据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到清在原始、准在基层,为科学分析判断粮食市场形势提供可靠依据。


贺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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