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生委 关于印发首次新开展及部分备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宁价费发〔2018〕17号)、《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生委 关于核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备案价格的通知》(宁价费发〔2018〕18号)和《市物价局 市卫生和计生委 关于我市新增新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价发〔2017〕67号)的规定,银川市物价局近期核定了6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对照医院收费等级类别规范收费标准,主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同时还要求各级价格、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收费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自立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或违背患者意愿强制提供医疗服务等不规范行为。
附件:银川市医疗机构新开展服务价格项目正式收费标准目录
贺兰县价格监督检查所
2018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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