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贺兰县主干道路及主要节点绿化美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贺自然资发〔2019〕119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贺兰县县域内由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县城内及周边裸露空地共7处,规划实施绿化面积为147417㎡。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由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主管完成绿化节点共8处,工程总规划面积147417㎡,约221亩,分别为:
(1)亲水嘉苑道路绿化,占地面积3043㎡,栽植樟子松、垂柳、榆叶梅等;
(2)如意大道节点绿化,占地面积约为1150㎡,栽植桧柏、水蜡、紫叶矮樱、榆叶梅、连翘等;
(3)通山路江南村道路绿化,占地面积约为16830㎡,栽植沙枣、河北杨、垂柳、国槐等;
(4)新平公路和平三社节点绿化,占地面积约为3000㎡,栽植油松、水蜡、紫叶矮樱、榆叶梅、连翘等;
(5)109国道意湖路出口节点绿化,占地面积121394㎡,栽植海棠、水蜡、桧柏、垂柳等;
(6)109国道改造提升工程(东侧),占地面积1100㎡,栽植云杉、桧柏、金叶榆、紫叶矮樱、山桃、丁香、榆叶梅、连翘等;
(7)109国道改造提升工程(西侧),占地面积900㎡,栽植云杉、桧柏、金叶榆、紫叶矮樱、山桃、丁香、榆叶梅、连翘等;
(8)丰庆路和平街节点绿化面积5300平方米,栽植金叶榆、樟子松、海棠、河北杨等。
三、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
四、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工程概算投资为3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及银川市造林专项资金18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3万元。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