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贺兰县立岗镇2019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立项的报告》(立政发〔2019〕1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项目代码为:2019-640122-01-01-008225):
一、项目建设地点
贺兰县立岗镇银星村、立岗村、金星村、星光村。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银星村七八社墙面粉刷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立岗村一二三四七社墙面粉刷及面包砖整修;金星村二社路灯安装及村庄绿化;星光村八社庄点整治。
三、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
四、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概算投资为324万元,资金来源为贺兰县2019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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