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信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准贺兰县渔业示范园区标志物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常政函〔2020〕16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020-640122-05-01-007297
二、项目建设地点
贺兰县渔业示范园区入口处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新建渔业示范园区标志物,标志物尺寸为32.3×2.5米,高度为10米。1#-4#柱由40×40×4热镀锌方钢管、3mm白色铝单板组成,底座为成品铁艺。1#-4#柱上有鱼的造型,尺寸为11×3.2米,鱼的造型主骨架由5mm钢板折制焊接而成,中间由50×50×4方钢管焊接而成。
四、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
五、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1.9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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