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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习岗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122-107/2021-00095 文 号 贺发改复〔2021〕42号 发布日期 2021-02-2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发改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
关 键 词 批复

习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习岗镇申请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的函》(习政函〔2021〕2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102-640122-13-01-282375

二、项目建设地点

贺兰县习岗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桃林村公共设施工程:对桃林村公共设施进行制作安装维修。

2.黎明村3社道路硬化工程:黎明村3社硬化4米宽道路1条长942.3米,3米宽道路1条长600米,部分安装护栏。

3.新胜村6社、7社道路硬化工程:新胜村6社硬化3米宽道路1条长661.3米。7社硬化3.5米宽道路一条长555.14米、宽3.5米。

4.和平村9社道路硬化工程:对和平村9社宽4.0米,长1280米主干道路进行拆除,新建宽4.5米、长1280米道路1条,并进行道路硬化。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

五、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概算投资为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区级专项资金。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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