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立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立岗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的函》(立政函〔2021〕4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102-640122-17-01-821226
二、项目建设地点
贺兰县立岗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兰丰村:四排沟边硬化4.5米宽混凝土道路1200米,配套建设跨沟桥1座及3道涵洞、交通安全设施。
(二)银星村:四排沟边硬化4.5米宽混凝土道路1400米,配套建设2道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
(三)先进村:在先进村11、12、13社铺设U80农渠2602米,铺设U50农渠320米,并配套建设农渠附属建筑。
(四)星光村:砌筑1.8米高砖砌围墙96米,安装0.35米高1x1米防腐圆木树池960个。
(五)兰星村:硬化兰星村1、2社温棚区道路2条,3.5米宽混凝土硬化道路1114米,硬化8社温棚道路两条,3.0米宽混凝土硬化道路329米。
(六)立岗村:在立岗村3、4社硬化晒场3500平方米,配套安装80吨电子地磅一处,地磅规格尺寸3.5×18米。
(七)通伏村:新建9平方米提升泵房一座,配套15千瓦提升泵两台,安装配电箱一套、供电电缆245米。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
五、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概算投资为5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区级专项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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