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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公安局开展“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公办〔2019〕203号 发布日期 2019-07-2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治安、交巡警、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

现将《贺兰县公安局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李 才   电话:0951-8061571


贺兰县公安局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安局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贺安委发﹝2019﹞2号)文件要求,自7月份开始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顺利开展,县局成立“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局常务副局长宋永明任组长,各中心、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治安大队下设办公室,治安大队长李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及安排部署情况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专项整治行动内容

(一)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立足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一是持续对永泰百货、物美大卖场、太阳城早市、各乡镇场集市、“城乡结合部”“群租房”、老旧小区、供港蔬菜基地、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二是治安大队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内旅游场所、景区内人防、物防、技防和保卫制度建设等情况开展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交巡警大队 各派出所

(二)强化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督检查。突出对危化企业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一是组织对危化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物防、技防、人防设施配备的安全检查,严把危险化学品及易制爆物品存储、运输、许可准入关,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是严格易制毒企业主体责任。做好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全面掌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切实了解我县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底数,积极与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深入各辖区登记掌握使用、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企业情况。按照《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承诺书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一企一档”管理工作台账,加强各企业的台账建设、档案建设、销售备案和年度备案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禁毒大队  各派出所

(三)强化消防安全检查。一是治安大队督促、指导各派出所对“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等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清理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做好宾馆饭店及各类“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易燃可燃装饰装修、锁闭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风险。三是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对电动车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给电动车充电。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各派出所

(四)交通运输领域。交巡警大队要联合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坚持风险防范,对源头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排查在前,整改在前,防控在前。一是结合《“除隐患 降事故 保大庆”交通安全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二是针对“两客一危”要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WJ907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第2号)、规定《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重点检查运输爆炸物品车辆是否为专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是否随车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是否按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车厢内是否载人;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在许可地点以外经停;途中经停是否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地区。

责任单位:交巡警大队

四、时间安排

从2019年7月1日至10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暗访核查、健全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自7月20日前)。治安、交巡警大队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细化工作任务,组织辖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将“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和六大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内容,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

交巡警大队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报治安大队。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9日)。一是要始终把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与缉枪治爆整治行动相结合,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严防发生涉枪涉爆案事件。严格落实对涉爆、涉枪、涉毒和放射性物品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措施,督促落实内部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丢失、被盗、被抢等问题。治安、交巡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坚决查处非法储存、运输危爆物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加强爆炸物品道路运输全程监管。强化社会面查缉,凡非法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的一律收缴,该依法拘留的要依法拘留,不放过一枪、一弹、一刀、一人。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紧盯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坚持严管、严查、严治、严处,坚决整治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运输企业,交巡警大队坚决查处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要以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为抓手,坚持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整治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辖区内火灾防范水平,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各派出所针对“九小场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交通运输领域,商场市场、学校、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交巡警、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将行动开展情况,包括执法处罚、集中整治情况等阶段性工作于9月10日前报治安大队。

(三)督导整治和总结提高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前)。交巡警、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和改进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形成台账,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找和堵塞漏洞,巩固整治成效,总结上报工作情况,接受区厅、市局及县安委办检查验收。

交巡警、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将总结于10月12日报治安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交巡警、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意义,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务投入,切实保障“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即查即改,迅速落实。治安、禁毒、交巡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给予关停取缔;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追究有关责任,绝不姑息。

(三)强化督导,总结经验。交巡警、禁毒大队及各派出所要将“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 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整体推进,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指定专人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总结。


附件:百日专项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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