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室、队、所:
为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有力推动全局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聘请特邀监督员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请屠志刚等25名同志担任贺兰县公安局执法执纪监督员(名单附后),聘期三年。
特此通知。
附件:1.贺兰县公安局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规定
2.贺兰县公安局执法执纪监督员名单
贺兰县公安局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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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贺公办〔2019〕204号 | 发布日期 | 2019-07-2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公安局 | 所属分类 | 部门文件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贺兰县公安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中心、室、队、所:
为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有力推动全局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聘请特邀监督员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请屠志刚等25名同志担任贺兰县公安局执法执纪监督员(名单附后),聘期三年。
特此通知。
附件:1.贺兰县公安局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规定
2.贺兰县公安局执法执纪监督员名单
贺兰县公安局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