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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须知

索引号 640122-114/2018-2897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1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居住证
自购房屋:
1、有房产证的,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

房产证贷款的带房产证复印件和贷款合同,身份证(原件);二手房的,有房产证原件的带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抵押贷款的带公证书和贷款合同(原件);

自购房屋的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办理(带关系证明原件),其他亲属关系如兄弟姐妹、叔叔等不可以办理。

2、有购房合同的,带购房合同正本和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正本贷款的带购房合同副本和身份证(原件);

3、拆迁房屋的带房屋拆迁协议安置确认书、居委会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分房的带交钱的收据,居委会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房屋:

1、县城租房的,先到贺兰县政务大厅房管所窗口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带房产证、租房协议、双方身份证),拿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后和房东一起到派出所,房东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之后方可办理。

2、租房人房产不明确的参照自购房屋第三条。

务工:

1、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开具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工作牌、双方身份证(单位负责人和办证人)、单位负责人带员工来所办理。

2、个体工商户务工人员的,租赁营业房或住宅楼的请参照租赁房屋第一条到贺兰县政务大厅房管所窗口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主到派出所签定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后方可办理。

注:

1、办理居住证必须本人到场办理,其他人不可代办;

2、以上需要的手续中身份证丢失的带户口本;

农村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手续

自购房屋或自购温棚需要的手续:村委会介绍信、村长签字、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流转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村委会介绍信、村长签字、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流转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房屋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协议、房东到派出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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