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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正丰·海德家园住宅小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的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的水平,加强规划的批后管理,现将正丰·海德家园住宅小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正丰·海德家园住宅小区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大连路以北、兴业路以南,唐徕渠以东。该项目占地128827平方米,约193.2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37404.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249.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155.0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4249.32平方米,容积率为1.43,建筑密度为15.40%,绿地率为35.00%。机动车停车位共1452辆(地上160辆,地下1292辆)。

2.拟调整规划内容:在保证日照间距和满足日照情况下,16#、21#、22#、23#、24#层数不变,户型做了微调,轮廓有细微变化;建筑立面效果图做局部修改,11F以下一二层由原来真石漆改为石材,11F以上一二层局部三层由原来真石漆改为石材拟调整后项目占地 128827平方米,约193.2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38586.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5445.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140.31平方米,容积率为1.44,建筑密度为15.59%,绿地率为51.45%(不含绿化带29.55%)。机动车停车位共1452辆(地上160辆,地下1292辆)。

3.建设单位: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大连路以北、兴业路以南,唐徕渠以东

6.公示单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7.联系电话:0951-8081335

8.公示时间:2019年06月12日至2019年06月18日

如对此规划调整有方案异议,请于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正丰·海德家园住宅小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公示图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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