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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0-08-0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因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请贺兰县人民政府批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6日向贺兰县科丰优质稻麦种子产销合作社送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贺自然资收字〔2020〕1号),收回贺兰县科丰优质稻麦种子产销合作社位于贺兰县城规划区内,东至贺立公路、南至蔚未来小区、西至林地、北至奶牛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八条规定注销贺兰县科丰优质稻麦种子产销合作社持有的贺国用(2007)第0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2020年第1号)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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