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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东来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东来能源总部办公楼项目规划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东来能源总部办公楼项目规划方案利害关系人:

2022年5月,我局收到宁夏东来能源有限公司提出的东来能源总部办公楼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变更申请的相关材料,我局已受理该申请。该项目位于天鹅湖小镇湖心岛,规划建设1栋3层局部2层的办公建筑,总计容建筑面积4050.92平方米,容积率0.45,建筑面积与原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一致(方案详见附件)。现依法将设计图纸于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4日在项目现场及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我局认为该规划内容可能涉及他人利益,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按程序发布以下听证公告: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及人员

本次听证会定于2022年7月4日下午3点在贺兰县天鹅湖小镇(沙海路北)天源达集团三楼大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刘彦君,听证员为梁香丽、王淑梅,记录员为贾昕阳,同时邀请贺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街道办(天鹅湖社区)等相关部门参加。

申请参加本次听证的利害关系人如需听证主持人或听证员回避的,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6点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二、申请参加听证人员条件

请“东来能源总部办公楼项目利害关系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携带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资料(房产证明)正本、复印件,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6点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站(贺兰政务中心A座617室)。

申请听证人数众多的,可以自行推举听证代表(不超过10名),并提供听证代表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房产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逾期未提出申请、未能提供听证代表名单或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参加),听证会召开时听证代表不能按时到场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自行放弃参加本次听证的权利。

三、听证要求

(一)听证代表参加听证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组织好书面材料,充分表达所代表的利害关系人的意愿。

(二)听证代表应准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结束时在听证笔录上签名。

四、联系方式

听证地点:贺兰县天鹅湖小镇(沙海路北)天源达集团三楼大会议室。

联系电话:0951-8081335,联系人:钟馨怡。

特此公告。

附件:宁夏东来能源总部办公楼项目规划方案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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