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明因保管不善,将贺兰县中恒花园1号楼1单元603室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号:2008081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贺国用(2012)第0169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