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信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辖区内宁夏海永生态渔业有限公司申请备案的渔业养殖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收悉,经核查,备案资料齐全,建设方案可行,用地规模合理。同意该项目使用555亩(其中,附属设施用地7亩)土地进行渔业养殖建设的备案申请,具体建设工作由你单位组织验收。
超面积建设、不按方案建设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将取消备案,并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贺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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