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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20年上半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26/2020-00029 文 号 贺创森办〔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06-23
发布机构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创建 国家 森林城市

依照《宁夏银川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增进人民生态福祉,贯彻“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贺兰县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工作。现将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森工作领导,促进全县创森工作顺利开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贺兰县创森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银川创森工作要求,立足实际、精准规划,起草印发了《贺兰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以打造“一核、两圈、三廊道”空间布局为目标,以新建公园、改造提升绿地、建设森林廊道等为措施,将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各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同时,加强跟踪督查,将创森工作列为我县重点事项定期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予通报批评。

二、加快工程建设,推进创森步伐

(一)推动城市绿化建设

1.城区绿化提质

一是以提高小区、单位庭院等的附属绿地面积,公园绿地面积以及县城裸露空地面积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及县城绿地率指标。通过组织专人对我县街头空地、政府收回土地进行排查梳理,共梳理出裸露空地12块,总建设面积71902㎡(107.6亩)。针对街头绿地空地多的问题,及时将街头空地纳入本年度绿化工作,督促制定《2020年贺兰县城区空地绿化工程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总概算资金达1300万元。目前,我县裸露空地苗木栽植工作已完成,现已进入养护阶段。二是实施如意湖公园东环绿化改造提升,提升面积达226亩。

2.完善县城公园绿地建设

按照创森“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工作要求,贺兰县大力实施公园绿地建设。继续实施人民公园建设,主要完成亭廊花架、园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祥和家苑北侧、太阳城北侧、塞上名居南侧和滨河路凤凰桥旁4处小微公园建设工程,总面积109332㎡(合计164亩)。通过利用场地现状,布置亭廊、健身器材及树池座凳等,满足我县居民休闲健身、娱乐活动、驻足休憩、人流集散、应急避难等功能性需求。目前,我县人民公园和4处小微公园土方工程、管道铺设等工作全部完成,绿化种植已完成,正在进行园路及广场铺设、廊架建设、公厕修建、廊亭景观基础开挖、树木修剪及养护。

3.森林社区、森林单位创建

按照银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我县于4月10日印发了《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做好绿化补植提升的通知》,将月湖一号、一品尚都A、B、C区、泰和地中海、桃林新村、望都郡府、祥和家苑等8个小区创建为森林社区(森林社区绿地率为40%以上);将老年公寓、供电局、公安局、行政中心、宁夏银行、公用事业公司、西区泵站、兆丰渔业、贺兰一小、习岗镇、疾控中心等11家单位创建为森林单位(森林单位绿地率为45%以上)。目前,各社区、单位已完成绿化提升,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创建。

(二)加强乡镇造林绿化

1.建设环城生态圈

2018年,实施北环绕城高速两侧宽林带建设;2019年实施红旗沟两侧、丰庆沟东侧林带建设;2020年,在北环绕城两侧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全县共25个单位1900余人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栽植国槐、新疆杨、河北杨、刺槐等苗木3.2万株,新增林地322亩。基本完成了贺兰县城环城生态圈建设工作。

2.实施生态廊道建设

一是围绕109国道、110国道、包兰铁路、滨河大道等主干道路实施绿廊建设工程,2018-2020年完成了110国道林场—平罗段两侧林带建设、109国道常信段造林,实施了农田林网建设、滨河水系连通工程;二是实施银新干沟、三排沟、二排沟、唐徕渠、惠农渠等沟渠两侧造林工作。2020年,共完成生态廊道建设2950亩。

3.绿化美化村镇

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绿化,实施村内公共场所和庭院绿化,带动美丽庭院、美丽田园、美丽乡道建设。目前,主要完成了金鑫村、欣荣村、金星村、兰光村、星光村、四十里店村、保南村、通昌村8个自治区级示范村的绿化美化建设,完成美丽乡村绿化建设面积260亩。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坚持将宣传动员贯穿于创森工作始终。积极利用3.12“植树节”、志愿服务活动等时机开展“创森”宣传,重点宣传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性,推动我县群众形成绿色生活理念,提高群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参与度。目前,共计发放“创森”宣传彩页2000余份。

四、亮点工作

(一)助力精准扶贫。大力开展移民村绿化工作,切实改善移民村人居环境,南梁台子隆源村因地制宜,在农户房前屋后栽植桃树、杏树、梨树等经果林苗木达6000余株,既展现了乡村自然风光、绿化美化了村庄,又为农户带来了经济效益,推动精准扶贫。

(二)实施惠民工程。在祥和家园北侧、望都太阳城北侧、塞上名居南侧和滨河路凤凰桥旁建设了4处小微公园,充分利用场地现状,布置亭廊、健身器材及树池座凳等,满足了居民休闲健身、娱乐活动、驻足休憩、人流集散、应急避难等功能性需求。

(三)县城插绿补绿。针对梳理出的城区街头空地,及时启动绿化工作,编制《2020年贺兰县裸露空地绿化工程》,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见缝插绿、增绿补绿,推动我县绿色生态建设。

(四)建设植树基地。2020年在北环绕城两侧建设了义务植树基地,栽植国槐、新疆杨、河北杨、刺槐等苗木近3.2万余株,完成栽植面积322亩。

五、存在的问题

(一)造林面积不足,森林覆盖率低

按照创森要求,森林覆盖率须达到20%以上,虽然我县未下达指标要求,但也需达到15.8%的全区平均指标。我县平均每年需完成县域面积0.5%的新造林,2018-2021年共需要完成新造林面积3.6万亩。2018年-2019年完成造林面积1.8万亩,2020年只完成造林3000亩,距离0.9万亩的造林目标还相差甚远。

(二)城区内绿化档次低,德胜园区绿化不足

目前贺兰县城区绿化覆盖率为53.5%,已达到银川市创森下达的任务。但因我县城区发展迅速、城区面积迅速增加,导致城区内绿化档次不一,公园绿地分布不均。按照创森远期目标,贺兰县城区面积将向德胜园区扩大,但目前德胜园区绿化覆盖率仅为20%左右,短期内不能达到创森目标。

(三)主干道路、主要沟渠两侧绿化不足

按照银川市创森任务安排,我县需完成109国道、110国道、包兰铁路、乌玛高速、京藏高速、北环高速等主要道路,以及汉延渠、唐徕渠、丰庆沟、二排、三排等主要沟渠的两侧绿化工程,但因目前部分道路、沟渠两侧为基本农田,缺少征地资金,只能实施部分地段造林。

(四)村屯绿化差距大

我县村庄绿化主要集中在行道树种植方面,各分散自然村均种植有行道树,基本可达到林木绿化率15%的标准。但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标准为30%,目前除个别开展过美丽乡村绿化的村庄如金贵雄英村、银光村、江南村,立岗兰光村、永兴村,常信四十里店村,习岗新胜村、沙渠村,洪广欣荣村以外,其它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均无法达到30%。

六、下一步工作

(一)查漏补缺,全力以赴

1.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讲话精神,加强“三山一河”生态修复工作。积极与银川市沟通,待黄河河滩地规划出台后,实施河滩地造林;做好贺兰山东麓陈家沟以北造林规划工作,主要以观光路、振兴路、插旗口路为主实施防护林建设,逐步建设贺兰山东麓绿化生态屏障。

2.进一步对我县主要公园、绿地、小区、庭院进行绿化改造提升,提高县城内绿化景观水平和档次。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园绿地等区域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对反复践踏、苗木缺株的尽快补栽补植,确保绿化带苗木齐整;对小灌木、灌木球需要修剪的尽快组织修剪养护,确保绿化景观优美;对需要绿化带清杂的,及时组织人员清理绿化带内杂草、枯枝、石块等,使我县绿化养护水平向银川市看齐。

3.以县、乡、村主干道路和新修乡村道路两侧宽幅林带绿化为主,以大沟大渠、主要干道两侧绿化为辅,因地制宜、分类绿化,兼顾经济林、苗圃、湿地保护等功能效益,突出林带防护性、景观性。同时,围绕主要道路、沟渠,结合农田水利实施农田林网建设,逐步实现县内主干道路、主要沟渠宽林带绿化,建设“绿色通道”。

4.加强与各乡镇工作沟通,主要针对各乡镇、场内居住集中的村屯实施环村林带、小微公园等建设,鼓励村民种植果树,切实加强村屯绿化,逐步将我县村庄打造为具有宁夏乡村特色的新农村,进一步提高我县村庄绿化率。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在重点地段及区域设置户外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在人流密集场所电子屏播放创森标语,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创森工作信息等方式开展创森宣传,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三)档案整理,归档齐全

将创森工作档案分类整理造册,仔细梳理、细化类目、充实内容,妥善收集整理创森工作中的照片、文件等档案材料,确保资料清晰明了、内容齐全。



贺兰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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