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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银川市国土资源局转办单》的回复

索引号 640122-126/2018-4482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国土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转办单 回复

银川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贵单位转来《银川市国土资源局转办单》(编号:2018年第15号)文件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贺兰县金贵镇银河村十二社李建宁修建的冷库属于宁泽蔬菜生产基地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7-640122-01-03-010789),占用的是集体建设用地。但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我局执法人员已向其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贺国土停字201815号),并督促其尽快完善项目相关手续。 

    

    

  贺兰县国土资源局        

  20187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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