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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姜金宝反映我局河湖水域岸线 划界确权招标存在违规操作问题信访事项 答复意见书

索引号 640122-126/2018-9386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1-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国土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确权招标 违规 答复 意见书

姜金宝:

贺兰县信访局转来你反映我局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招标存在违规操作问题的信访件(编号:20180917000014)收悉,我单位正式立案调查,现就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诉求

贺兰县国土资源局在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招标中,人为设置与项目意义不大的门槛,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倾向明显,给特定的意向人创造中标条件,是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典型操作手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请求查处。

二、调查核处情况

经核实,由我局组织实施的贺兰县国土资源局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采购项目于2018821日招标完毕。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作为贺兰县2018年重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实际要求,制定了评分细则。公告期内,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进行质疑,开标会议于2018821日上午930分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期举行,经过现场随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最终从交投标保证金的7家公司中确定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无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进行质疑,由代理公司发放了中标通知书。

根据你反映的我局第一次发布公告后变更评分细则的问题,经核实,因第一次发布公告后,有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评分细则提出质疑,我局立即做出回应,暂停该项目招标。经过多次讨论,调整采购方案,我局于201881日发布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发布后,公告期内无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提出质疑。

根据你反映我局人为设置与项目意义不大门槛的问题,经核实,为了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我局在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信誉实力中要求“获得测绘类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一项得2,最高得4”,“投标人获得过年度‘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荣誉称号的得3分,共7”。据了解,2018年获得国家测绘科技进步奖的有113项工程,每项工程的获奖单位有1家到7家不等,该项内容不能作为评标结果的决定性评审因素。该两项条款仅为评审打分项,未将其设定为门槛条件,对潜在供应商不具有排他性。

三、办理情况

针对你信访反映事项,我局认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招标全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作业单位,不存在违规操作,给特定意向人创造中标条件的问题。

如对该办理意见不服,可以在收到办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贺兰县人民政府或银川市国土资源局请求复查,如在限定时间内未申请复查的,该办理意见为该信访事项的最终办理意见。

贺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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